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解決好人民群眾普遍關注、反映強烈、反復出現的住房安全問題,進一步提升我區城區管理水平、改善群眾居住環境、提升城區功能品質,推動我區經濟社會高質量跨越式發展,區住建局起草了《新建區城鎮C、D級危房排危整治工作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現就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目的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南昌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等法律法規及《市政府關于印發南昌市城鎮C、D級危房排危整治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洪府發〔2022〕23號)相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主要內容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決策部署,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強化憂患意識、底線思維和問題導向,層層壓緊壓實房屋使用安全責任,全面開展隱患排查,全力抓好排危整治,堅決杜絕房屋倒塌事故引發人員傷亡,堅決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營造安全穩定和諧的政治社會環境。
二、工作目標
原則上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目前國有土地上已排查鑒定為城鎮C、D級危房(本意見中城鎮C、D級危房均指本區行政區域內國有土地上合法建造并投入使用的住宅房屋)的排危整治工作;同時,建立健全房屋使用安全常態化、網格化管理的長效管理機制。
三、組織領導
成立新建區城鎮C、D級危房排危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住建局,戴廣博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萬炎山同志兼任辦公室常務副主任,負責貫徹落實領導小組關于全區城鎮C、D級危房排危整治的決策部署,定期落實召開聯席會議有關事宜,統籌協調危房排危整治工作,推動工作落實,考核工作成效。
各鄉(鎮)應成立城鎮C、D級危房排危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按照省、市、區有關文件精神,落實推進本行政區域內的城鎮C、D級危房排危整治工作。
四、明確責任
根據《條例》有關規定,并結合當前工作實際,建立“屬地政府主管、產權人主體責任、行業監管各司其職”的工作機制,進一步明確各方職責,構建各方聯動、齊抓共管的危房排危整治工作格局。
(一)屬地政府主管責任
(二)產權人主體責任
(三)相關部門監管職責
五、排危整治
(一)整治原則
各鄉(鎮)政府按照“多措并舉、分類實施、綜合治理、限時處置”的原則,有效推進城鎮C、D級危房排危整治工作。
(二)整治主體
房屋產權人為城鎮C、D級危房排危整治的責任主體。房屋產權人系多人的,須依法委托1名代理人(可以是房屋產權人之一,也可以是第三方)作為危房排危整治的責任主體。能夠依托原產權單位的,可由現房屋產權人依法委托原產權單位進行排危整治。
(三)資金來源
按照《條例》有關規定,城鎮C、D級危房排危整治所需資金原則上由房屋產權人自籌。
(四)城鎮C級危房排危整治方式
城鎮C級危房采取維修加固方式進行排危整治。
(五)城鎮D級危房排危整治方式
各鄉(鎮)可結合實際情況,對城鎮D級危房依次采取相對集中自主改造、原址重建和零星安置三種方式進行排危整治,各排危整治方式分述如下。
1.相對集中自主改造
2.原址重建
3.零星安置
(六)臨建、違建房屋整治方式
未經權屬登記的房屋,由屬地政府參照《南昌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完善我市城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工作的通知》(洪府字〔2019〕28號)的相關規定進行房屋產權認定后,按照以下方式進行排危。
六、實施程序
(一)核準備案
1.城鎮C級危房維修加固和城鎮D級危房采用原址重建方式進行排危整治的,原則上采取相關職能部門聯合核準的方式進行備案,如確需相關部門審批的事項,由鄉(鎮)政府對口單位負責對接。
2.城鎮D級危房采用相對集中自主改造方式進行排危整治的,需按照房屋基本建設程序審批報建。
(二)組織實施
1.城鎮D級危房排危整治采用相對集中自主改造方式的,按照國家房屋基本建設程序組織實施。
2.城鎮C級危房維修加固和城鎮D級危房原址重建項目聯合核準后,房屋產權人應當委托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出具設計方案,與具有相應資質的勘察、施工、監理等單位分別簽訂合同,并將有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簽字、蓋有單位公章的安全生產承諾書一并報區住建局備案;由區住建局負責對施工質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等工作進行監管。
3.城鎮D級危房采取相對集中自主改造和原址重建方式改造的,在集中自主改造和原址重建過程中發生的規費、相關稅收及不動產登記費用予以減免。
4.城鎮C級危房維修加固和城鎮D級危房原址重建后,由產權人組織各參建單位竣工驗收合格并報區住建部門備案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產權登記
1.城鎮C級危房排危整治后,原不動產證(房產證)繼續有效,房屋面積、戶型居室、房屋結構類型、房產性質、房屋用途等仍以原不動產證(房產證)登記信息為準。
2.城鎮D級危房采取相對集中自主改造方式進行排危整治的,參照新建房屋相關程序辦理不動產證(房產證)登記,各有關職能部門要支持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3.城鎮D級危房產權人采取原址重建方式進行排危整治的,按照《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五條的規定,在房屋產權人提供不動產權屬證書或土地權屬來源材料、建設工程符合規劃的材料、房屋已經竣工驗收的材料、房地產調查或測繪報告及其他必要材料后,按實施細則的規定辦理不動產登記手續。
七、經費保障
(一)鄉(鎮)應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用于緊急情況下人員疏散、臨時安置和應急排危,保障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
(二)第一次全面危房排查、鑒定所需工作經費由區財政承擔,可從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專項資金和信訪維穩資金中列支。
(三)城鎮D級危房住戶必須全員撤離。
(四)房屋排危整治費用,由房屋產權人承擔。房屋產權人可以按照相關規定,提取該房的住房專項維修資金和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積金,用于城鎮C、D級危房排危整治。
(五)根據各鄉(鎮)危房年度整治計劃完成考核情況,區財政局2022年度安排600萬元經費獎補各鄉(鎮)政府,作為轄區危房排查整治專項經費(具體考核獎補方法由區領導小組另行制定)。
八、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
(二)落實屬地責任。
(三)強化激勵監督。
(四)加強宣傳引導。
關聯稿件
南昌市新建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新建區城鎮C、D級危房排危整治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2022-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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