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林權抵(質)押貸款?
是指借款人向銀行提出申請,以其本人或者第三人依法享有并經有權部門登記的林權向經過相關規定認定的擔保公司(以下簡稱“擔保公司”)提供反擔保抵押,并由擔保公司向貸款人提供保證擔保的貸款。
2.借款人和貸款人分別指什么?
借款人是指從事林業生產經營或者其他與林業經濟發展相關的生產經營活動的個體農戶、林業專業合作社、林業企業、林產品加工企業以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等。
貸款人是指在新建區轄區內依法設立的、經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及其派出機構批準經營人民幣貸款業務的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和農村合作金融機構
3.什么是林權收儲機構?
是指為其他林業經營主體以林權為抵(質)押在銀行融資貸款提供代償收儲擔保和代償收儲擔保逾期林權的非競爭性收儲以及常態化開展碎片化林權收儲整合,并在林權市場提供規模化供給業務,支持金融資本和社會資本“進山入林”的林業企業。
4.什么是碎片化林權收儲整合?
是指林權收儲機構對分散在千家萬戶的林農不愿經營、經營不善、地處偏僻的碎片化林權,以市場化手段、成片化整合及經營提升,形成規模化優質林權“資產池”的收儲行為。
5.林權收儲機構需要經過怎樣的資格審查?
林權收儲機構經區林業主管部門資格審查認定后,納入全省統一的林權收儲機構名錄庫,實行名單動態管理。林權收儲機構可直接為其他林業經營主體開展林權收儲擔保業務。
6.新建區林權收儲擔保中心的主要職責是什么?
負責受理林權收儲擔保業務,依法組織開展森林資源調查、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森林資源資產監管和林權收儲等相關工作;
做好林權收儲擔保后的登記、檔案管理,協同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貸款管理工作,有效處置收儲的林權,進一步完善林權收儲擔保機制,維護林權融資各方合法權益。
7.哪些主體可以成為收儲擔保的對象?
在新建區轄區內注冊并持有新建區境內林權的林業企業;家庭林場、集體林場、聯辦林場、股份合作林場、林業專業合作社等林業經營主體;新建區轄區內林農和經林業主管部門認定符合條件的企業、個人等其他經營主體。
8.林權收儲范圍是什么?
約定林權收儲擔保已到期但尚未償還貸款的抵(質)押林權。
9.哪些林權不得用于收儲擔保?
權屬不清或存在爭議的林權;依法取得林權證、不動產權證書(不動產登記證明)、林地經營權流轉證的林權;無法處置變現的林權,包括水源涵養林、水土保持林、防風固沙林、農田和牧場防護林、護岸林、護路林等防護林所有權、使用權及相應的林地使用權;國防林、實驗林、母樹林、環境保護林、風景林、名勝古跡和革命紀念地的林木、自然保護區的森林等特種用途林所有權、使用權及相應的林地使用權;區劃為天然林保護區范圍內的森林、林木所有權、使用權及相應的林地使用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抵押的其他森林資源。
10.林權(收益權)抵(質)押貸款收儲擔保流程是什么?
申請-受理-林權調查、估值-確定貸款額度(聯調聯審聯批會簽)-出具擔保函-簽訂林權收儲借款合同、林權收儲擔保合同、林權收儲反擔保抵(質)押合同等有關合同-抵押登記-銀行發放貸款。
11.林權收儲程序是怎樣的?
12.發生違約-啟動收儲程序-代償資金支付-林權抵(質)押注銷登記-林權轉移登記。
13.林權抵押貸款違約收儲工作如何運作?
借款人未按期償還貸款,債權人確實無法收回貸款時,銀行業金融機構向擔保公司提出代償申請,擔保公司應當受理并履行擔保責任,按照林權收儲擔保代償比例(或林權收儲擔保合同)完成該筆貸款的代償工作。擔保公司履行擔保責任后,根據林權收儲反擔保抵(質)押合同和林權收儲協議,書面通知林權抵(質)押人和新建區林權收儲擔保中心,啟動林權收儲程序。新建區林權收儲擔保中心在收到擔保公司出具的啟動林權收儲程序書面通知后,根據林權收儲協議約定,由經過相關規定認定的林權收儲機構對抵(質)押林權進行非競爭性收購,原則上應按照林權代償金的數額進行等額收購,并負責將林權代償金支付給擔保公司。若抵押林權的收購價格高于未清償的林權收儲擔保貸款金額(含所欠利息)的,新建區林權收儲擔保中心應在扣除未清償的林權收儲擔保貸款金額(含所欠利息)后,將剩余收儲價款支付給抵押人。由新建區林權收儲擔保中心組織相關人員向區不動產登記中心申請林權抵押注銷登記,同時按林權收儲協議的有關約定辦理林權轉移登記。
14.林權收儲擔保代償比例及費率是怎樣的?
新建區林權收儲擔保中心提供的單筆林權收儲擔保代償金總額為實際未清償本金的80%及借款人所結欠利息余額(最高不超過三個月)之和,剩余借款本金的20%及剩余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等由銀行業金融機構繼續向借款人進行追償。擔保公司每年度按不高于林權抵押貸款擔保總額的1%向借款人收取保費。
15.銀行業金融機構發放貸款后如何監管?
銀行業金融機構發放貸款后,新建區林權收儲擔保中心向林業主管部門出具林權抵押貸款告知函,由林業主管部門負責對所抵押的林權進行監管。
16.在抵押權存續期間,如何辦理林權變更登記和采伐許可證?
在抵押權存續期間,未經貸款人和擔保人同意,不得為抵押林權辦理變更登記,不得批準或發放林木采伐許可證。
17.第三方評估機構如何監管?
第三方評估機構須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開展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新建區林權收儲擔保中心加強對第三方評估機構的監管,建立失信名單,將不良信用記錄推送給江西省網上中介服務超市。
咨詢服務機構:南昌市新建區林業局
咨詢服務聯系人:張勇輝
咨詢服務電話:13970827128
咨詢服務地址:南昌市新建區林業局(花果山路2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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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新建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新建區林權收儲擔保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2025-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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