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
為切實規(guī)范我區(qū)民辦學校招生行為,促進民辦學校規(guī)范、健康和可持續(xù)發(fā)展,根據《南昌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4年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洪教義教字〔2024〕1 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區(qū)實際,現(xiàn)就2024年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嚴格落實《南昌市新建區(qū)關于做好2024年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相關要求,執(zhí)行招生計劃管理,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穩(wěn)有序,促進民辦教育健康規(guī)范發(fā)展。
二、基本原則
1.堅持“免試入學”。所有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應嚴格遵守義務教育免試入學規(guī)定,不得采用面試、評測等方式選拔學生或編班。
2.堅持“公民同步”。民辦義務教育學校與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同步招生。
3.堅持“唯一志愿”。每名有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就讀意愿的適齡兒童只能填報1個民辦學校志愿,確認就讀民辦學校且被錄取的,視為自動放棄公辦錄取資格。
三、工作安排
1.核定招生計劃。各學校必須嚴格按照區(qū)教體局批準的招生計劃進行統(tǒng)一招生,不得隨意調整、突破招生計劃。有小學和初中年級的民辦學校,七年級招生計劃要優(yōu)先保障本校畢業(yè)生就讀,在未安排本校小學畢業(yè)生時,不得招收其他學校小學畢業(yè)生。在安排本校小學畢業(yè)生后,仍有空余招生計劃的,可招收本區(qū)小學畢業(yè)生(含本區(qū)戶口學生)。
2.明確優(yōu)先錄取。民辦學校可利用普通招生計劃優(yōu)先錄取舉辦者子女、本校教職工子女,相關工作按市教育局規(guī)定執(zhí)行。
3.公布招生簡章。民辦學校公布招生廣告(簡章)前,應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招生廣告(簡章)應包括學校的辦學情況、經教育行政部門審定的年度招生計劃、報名方式、招生程序、監(jiān)督電話、校園開放安排、收費項目及標準、“三個承諾”(不提前開展預約和報名等,不收取學生個人簡歷及各類證書,招生錄取不與任何校外培訓機構掛鉤)等,并應明確學校的民辦性質。
4.規(guī)范報名錄取。民辦學校招生報名時間與公辦學校同步實行網上報名。有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就讀意愿的學生應按招生部門統(tǒng)一安排登錄“入學平臺”注冊信息并填報志愿,符合我區(qū)民辦義務教育新生入學招生條件的雙(多)胞胎學生,可以選擇以捆綁報名方式參加同一所民辦學校志愿填報,信息一經確定,不得修改。民辦學校報名人數未超過招生計劃數的,全部登記入學,并隨機編班。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實行電腦隨機派位錄取,同時進行電腦隨機編班。九年一貫制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優(yōu)先錄取本校小學畢業(yè)生。被民辦義務教育學校錄取的學生視為自動放棄公辦學校錄取資格。未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學生,根據學區(qū)劃分和生源類別安排入學。若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學生放棄錄取,該空余學位自動核減,不再補錄。放棄錄取資格的學生符合公辦學校招生錄取政策的,也將統(tǒng)一按照統(tǒng)籌類別生源認定,不再根據學區(qū)學校派位。
四、有關要求
1.民辦學校要嚴格遵守招生紀律,嚴禁無計劃、超計劃組織招生;嚴禁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lián)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嚴禁提前組織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嚴禁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混合招生、混合編班行為;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口頭承諾或簽訂錄取承諾書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嚴禁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關聯(lián)的“捐資助學款”“共建費”等;嚴禁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和分班的參考或依據;嚴禁設立或變相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嚴禁初中學校對學生進行中考成績排名、宣傳中考狀元和升學率;嚴禁違規(guī)跨區(qū)域招生,以借讀、掛靠等名義變相違規(guī)招生并進行亂收費;嚴禁出現(xiàn)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xiàn)象,不得為違規(guī)跨區(qū)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guī)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對違規(guī)學校,將依照《南昌市中小學校違規(guī)招生違規(guī)辦學行為處理辦法》嚴肅處理。
2.進一步規(guī)范培訓機構的辦學行為,嚴禁校外培訓機構組織或變相組織小學畢業(yè)生進行小升初選拔性測試;堅決禁止校外培訓機構與中小學校組織預報名、聯(lián)合招生;嚴肅查處將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結果與中小學校招生入學掛鉤的行為,并依法依規(guī)追究校外培訓機構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3.嚴格學籍管理,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具備錄取資格的學生到校報到、就讀、申報學籍。嚴禁招收未經教育行政部門批準錄取的學生,且不得為其申報學籍。嚴禁出現(xiàn)空掛學籍、招收無學籍學生,一經核實,將按照不低于查實學生數量1.2倍的比例,常態(tài)化壓減學校招生規(guī)模。
附件:2024年新建區(qū)民辦義務教育招生計劃數
南昌市新建區(qū)教育體育局
2024年7月2日
附件:
2024年新建區(qū)民辦義務教育招生計劃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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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名稱 |
小計 |
小學 |
初中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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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才學校 |
145 |
45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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萊卡恒昇學校 |
233 |
83 |
150 |
核減7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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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秀學校 |
85 |
85 |
|
核減5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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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大文昌學校 |
90 |
45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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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舟學校 |
300 |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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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民外語學校 |
50 |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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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大學校 |
50 |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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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凌云學校 |
82 |
42 |
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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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1035 |
300 |
7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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