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及發布機制
為切實加強突發事件報告程序,堅持在第一時間向鎮領導及上級有關部門報告緊急突發事件,及時、準確地發布事件信息,最大程度地避免、縮小和消除因突發事件造成的各種負面影響,特制定本機制。
一、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包括事件、地點、信息來源、事件性質、影響范圍、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采取的措施等內容。
二、實發地和相關單位接報的,應立即組織到現場進行復核確認,同時組織力量采取必要的應急處置措施,并在半小時內向鎮政府報告。鎮政府在1小時內向區政府報告,特殊情況下可以越級上報。
三、各村委,各部門要按照居安思危、預防為主的原則,積極開展突發事件預警工作。關注重點領域和要害部位,及時發現和掌握苗頭性、傾向性的問題,并在“第一時間”內上報。信息報告要簡明準確,可采取先口頭后書面報告的方式。
四、突發事件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4個級別,當確認突發事件即將已經發生時,事件發生的村委和相關職能部門應立即向鎮應急辦報告警情,鎮應急辦報請有關領導同意后,根據響應級別啟動相關應急預案,成立現場指揮部,指揮協調應急處置工作。經確認,突發事件處置工作基本結束,待危害事件基本消除后,應及時結束應急預警和處置工作。應急響應各環節均要及時準確地進行上報通報,必要時要利用廣播、電視、宣傳車等方式向社會發布應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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