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鎮應急管理督察制度
為確保應急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貫徹執行,推動應急管理工作的深入開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督查的內容包括:應急管理工作開展情況;應急預案制定和執行情況;突發事件處置工作情況;突發事件風險隱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情況;應急報站措施落實情況;應急管理制度制定情況;應急管理相關工作措施的落實情況。
二、督查采取:綜合督查、專項督查、經常性督查等形式進行。
三、制定督查工作計劃根據不同階段工作任務,明確督查的重點和要求,促進應急管理工作的規范化、法制化,進一步健全完善應急體系建設。
四、被督查的單位要積極主動配合督察組的工作,建立完善工作檔案,實事求是地向督查組匯報工作開展情況。
五、督查工作在鎮政府的領導下,由鎮應急辦牽頭組織實施,督查活動主要采取聽取匯報,實地查看以及查閱相關文件、資料等方式進行。督查工作結束后,及時反饋督查情況,并形成督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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