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政務公開
工 作 制 度
為規范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切實提高政務服務數據管理事項辦理的透明度和辦事效率,保障辦事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推進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工作制度化、規范化,根據新建區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建設的意見》,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政務公開的原則
按照“公開是原則,不公開是例外”的要求,把及時、便民、實用放在工作首位,堅持全面公開、真實公開、注重實效、有利監督的原則。
二、政務公開的內容
(一)行政審批服務事項實施主體公開。公開進駐部門單位職能職責,審批服務事項分管領導、窗口負責人、窗口工作人員職責及聯系電話等。
(二)行政審批服務事項辦理依據公開。公開行政審批事項的名稱、法律依據、審批條件以及在事項辦理過程中涉及的法律、法規和監管制度等。
(三)行政審批服務事項辦理程序公開。公開行政審批事項的申請材料、辦事程序、辦理流程、服務承諾時限、申請表格、示范文本、涉及的前后置審批條件及相關程序、行政審批事項決定機關、核發的證件及有效期限等。
(四)行政審批服務事項辦理結果公開。及時公開行政審批決定或事項辦事結果等。
(五)行政審批服務涉及收費標準和依據公開。公開行政審批服務過程中的收費標準及依據等。
(六)投訴渠道公開。公布進駐部門單位投訴電話、行風評議熱線等,暢通舉報、投訴、監督渠道。
(七)其他內容公開。根據服務對象要求或按照政務公開原則在審批服務過程中應當公開的其他內容。
三、政務公開的主要形式
(一)窗口資料擺放。各部門單位要按法律、法規、規章和中心的規定,制作《政務公開資料匯編》、《政務公開臺帳》、《辦事指南》、《辦事流程圖》及有關書面說明材料等放置在資料盒或窗口工作臺上。中心負責制定各部門單位窗口人員工作桌牌、掛牌。
(二)網絡公開。各進駐部門單位要在部門單位網站上設置專欄,將部門單位行政審批事項涉及內容詳細、準確、全面地在網站上公開,并與縣政府門戶網站及余江縣行政服務網站進行聯接,方便群眾進行網上申請行政審批服務事項或進行相關查詢。
(三)顯示屏公布。中心根據工作需要及時將政務公開有關資料和要求在中心顯示屏上公開,定期將審批服務事項辦理結果公示,及時將電子監察系統的超期辦件公示。
(四)監督臺公開。中心負責在監督臺上公布各部門單位窗口工作人員信息以及部門單位和窗口工作人員月度考核及年度考核先進情況。
(五)其他形式。利用各部門單位簡報、中心簡報、文件等,或者利用新聞媒體等方式公開工作有關信息。
四、政務公開的工作要求
(一)政務公開的時間根據公開內容確定。經常性工作要定期公開,階段性工作要逐段公開,臨時性工作要隨時公開。
(二)對事關全局、涉及公眾切身利益及公眾普遍關心的重要事項,實行決策前公開、實施過程中動態公開和決策實施結果公開。
(三)政務公開內容發生變更的要及時進行更新公布,保證公開信息的有效性和準確性。部門單位窗口擺放資料要齊全,及時進行補放。
(四)政務公開服務對象查閱公開的政務信息時,有權取得查閱證明或相關文件、資料的復印件。各部門單位只能收取預先確定標準的檢索、復制、郵寄等成本費用。
(五)政務公開相關信息因中心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供。
(六)不定期對各部門單位政務公開工作情況進行檢查,并納入對各部門單位及窗口工作人員考核中。
五、本制度由局辦公室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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