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推進更高水平的平安江西建設工作會議召開。會議套開全省公安系統英雄模范立功集體表彰大會,對黨的十九大以來全省公安機關涌現出來的先進集體和個人進行集中表彰。會上宣讀了全省優秀公安基層單位、優秀人民警察、愛民模范集體、愛民模范個人的表彰決定,并為受到表彰的全省公安系統英雄模范立功集體和個人代表頒獎。新建公安分局共有一個先進單位和一名先進個人受到表彰。


從警25年,李浩先后多次被市局授予全市優秀責任區民警榮譽稱號;2007年被評為全市“十大愛民警察”;2007年、2018年,先后榮立三等功兩次;2010年被授予全縣“矛盾糾紛化解先進個人”;2011年被授予全省“優秀政法干警”;2012年被授予全市“爭先創優”優秀共產黨員等。
從一名農村派出所的基層民警到現任治安大隊大隊長,李浩同志在每一個崗位都兢兢業業、任勞任怨。多年來,他以身作則、率先垂范,履職盡責、心系群眾,用實際行動踐行為民服務宗旨。他帶領大隊全體民輔警振奮精神、頑強拼搏,將大隊打造成為分局的“先鋒隊”。懷著對公安事業的執著追求,他用忠誠、敬業、奉獻、擔當,忠實履行著人民警察的神圣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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