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上述指導思想和現行的財政體制規定,2021年財政預算安排如下:
2021年上級下達我鄉稅收收入任務指導數為2000萬元,具體以上級出臺的相關政策文件為準。
按照區財政2021年預算編制及鄉鎮財政體制安排,我鄉可用支出財力為1351.55萬元,具體分項安排如下:
1、一般公共事務支出(人員經費) 321.35萬元;
2、住房公積金 38.56萬元;
3、養老保險 45.97萬元;
4、社保性繳費支出 43.78萬元;
5、日常公用支出 9.6萬元;
6、降溫烤火費 6.24萬元;
7、預備費等專項支出 92.17萬元;
8、環境整治支出 793.8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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