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新建區退役軍人事務局2022年部門預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新建區退役軍人事務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第二部分 南昌市新建區退役軍人事務局2022年部門預算表
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
十、《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一、《重點項目績效目標表》
第三部份 南昌市新建區退役軍人事務局2022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2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2022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新建區退役軍人事務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區退役軍人事務局貫徹落實上級關于退役軍人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全區退役軍人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落實退役軍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優撫等工作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
(二)負責全區軍隊轉業干部、復員干部、離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擇業、就業退役軍人服務管理等有關工作。
(三)組織開展全區退役軍人教育培訓工作,協調扶持退役軍人及隨軍隨調家屬安置和就業創業。
(四)會同有關部門落實退役軍人特殊保障政策。
(五)組織協調落實軍隊移交我區符合條件的離休退休干部待遇保障工作。
(六)組織開展全區傷病殘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和撫恤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有關退役軍人醫療、療養、養老等機構的規劃政策并組織實施。承擔不適宜繼續服役的傷病殘軍人相關工作。
(七)組織指導全區擁軍優屬工作。負責現役軍人、退役軍人、軍隊文職人員和軍屬優待、撫恤等工作,落實國民黨抗戰老兵等有關人員優待政策。
(八)負責烈士及退役軍人榮譽獎勵、軍人公墓管理維護、紀念活動等工作,依法承擔英雄烈士保護相關工作,按規定總結表彰和宣揚退役軍人、退役軍人工作單位和個人先進典型事跡。
(九)組織開展退役軍人權益維護和有關人員的幫扶援助工作。指導督促所屬單位進行安全管理。
(十)在征求區委組織、機構編制等部門意見基礎上,牽頭提出全區計劃分配軍隊轉業干部、符合條件的退役士兵的安置計劃。
(十一)完成區委和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納入本套部門預算匯編范圍的單位共1個,包括:南昌市新建區退役軍人事務局。區退役軍人事務局行政編制7名,工勤編制1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正股級職數3名。區退役軍人事務局內設辦公室、安置就業軍休股、擁軍優撫褒揚紀念股(思想政治和權益維護股),另設機關黨支部,負責本部門黨群工作。下屬單位區退役軍人服務中心為一類公益事業單位,編制14名。本部門現有實際人數20人,其中在職人員15人,軍隊移交政府安置離休人員1人,軍隊移交政府安置退休人員4人(不含由養老保險基金發放養老金的離退休人員)。
第二部分 南昌市新建區退役軍人事務局2022年部門預算表
(見下附表)








![]()





第三部分 南昌市新建區退役軍人事務局2022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2年度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本部門2022年部門收入預算總計額為3979.82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數4540.02萬元減少560.20萬元,減少12.34%。減少原因是(1)按政府要求一般性支出比上年度壓縮10%以上;(2)樂化鎮、樵舍鎮區劃調整劃分到經開區,優撫對象補助人數減少。。
其中:財政撥款收入3879.82萬元,其他收入100萬元。
(二)、支出預算情況
本部門2022年支出預算總計額為3979.82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數4540.02萬元增減少560.20萬元,減少原因是(1)按政府要求一般性支出比上年度壓縮10%以上;(2)樂化鎮、樵舍鎮區劃調整劃分到經開區,優撫對象補助人數減少。
其中: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基本支出211.82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5.32%;包括工資福利支出199.76萬元,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0.17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1.88萬元,其他資本性支出0萬元。項目支出3768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94.68.%;,包括工資福利支出1萬元,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3416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306萬元,資本性支出45萬元,其他相關支出0萬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957.14萬元,衛生健康支出11.73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0.95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本部門2022年度財政撥款支出預算數為3879.82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數4540.02萬元減少14.54%。減少原因是(1)按政府要求一般性支出比上年度壓縮10%以上;(2)樂化鎮、樵舍鎮區劃調整劃分到經開區,優撫對象補助人數減少。
具體支出情況是: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857.14萬元,占財政撥款支出的99.42%;衛生健康支出11.73萬元,占財政撥款支出的0.3%;住房保障支出10.95萬元,占財政撥款支出的0.28%。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本部門無政府性基金預算
(五)、國有資本經營情況
本部門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
(六)、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2022年本部門機關及服務中心運行費預算140萬元。比2021年預算減少10萬元,減少6.67%,減少原因是:按政府要求一般性支出比上年度壓縮10%以上。其中:辦公費19萬元、印刷費2萬元、水費1萬元、電費2萬元、郵電費3萬元、辦公設備購置費45萬元。差旅費2萬元、公共接待費5萬元、勞務費13萬元、工會、福利費11.50萬元、其他交通費6萬元、物業管理費0.5萬元、培訓費2萬元、專用材料費7萬元、委托業務費1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20萬元。
(七)、政府采購情況
2022年本部門/單位政府采購總額 45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 45 萬元。
(八)、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本部門無預算安排購置車輛
(九)部分項目情況說明
1、義務兵優待金
(1)項目概述:全區義務兵優待補助
(2)立項依據:政府相關文件
(3)實施主體:新建區退役軍人事務局
(4)實施方案:專人專職專辦
(5)實施周期:2022-01-01-2022-12-31
(6)年度預算安排:1450萬元
(7)績效目標和指標:
績效目標:完成本年度義務兵優待金發放。
產出指標:1、數量指標:兵役登記人數>=770人;2、質量指標:補助足額發放率>=100;3、時效指標:資金發放及時率>=95;4、成本指標:發放補助或慰問金額>=1450萬元。
效益指標:義務段家長知曉率>=95。
滿意度指標:服務對象滿意度>=95。
2、傷殘人員定期撫恤補助
(1)項目概述:全區傷殘人員定期撫恤補助
(2)立項依據:政府相關文件
(3)實施主體:新建區退役軍人事務局
(4)實施方案:專人專職專辦
(5)實施周期:2022-01-01-2022-12-31
(6)年度預算安排:230萬元
(7)績效目標和指標:
績效目標:完成本年度定期撫恤補助發放。
產出指標:1、數量指標:優撫生活補助人數=301人;2、質量指標:優撫生活補助應補盡補率>=95%;3、時效指標:優撫對象發放及時率>=95%;4、成本指標:優撫對象發放補助資金=230萬元。
效益指標:優撫生活補助政策知曉率>=95%。
滿意度指標:優撫生活補助對象滿意度>=95%。
3、退役安置
(1)項目概述:全區自主就業及待安置期退役士兵一次性補助
(2)立項依據:政府相關文件
(3)實施主體:新建區退役軍人事務局
(4)實施方案:專人專職專辦
(5)實施周期:2022-01-01-2022-12-31
(6)年度預算安排:552.5萬元
(7)績效目標和指標:
績效目標:按規定時限完成退役士兵一次性補助發放。
產出指標:1、數量指標:退役士兵補助人數>=500人;2、質量指標:規劃完成及時率>=95;3、時效指標:規劃按時完成率>=95;4、成本指標:發放補助金額552.5萬元。
效益指標:保障軍隊建設需要>=95。
滿意度指標:退役士兵補助對象滿意度>=95。
二、“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2年度“三公”經費支出年初預算數為5萬元,比上年預算0萬元增加5萬元, 其中:公務接待費支出預算數為5萬元,批次45,人數400,比上年預算0萬元增5萬元,增長原因是:2021年預算未安排。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區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上級補助收入:指單位從主管單位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性補助收入。
3.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4.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使用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7.上年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8.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9.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事業運行:反映鄉鎮服務站及長堎鎮32個社區服務站工作運轉經費。
各類優撫對象補助:反映春節、八一走訪慰問優撫對象和優撫對象定期補助。
退役士兵安置:反映退役士兵自主就業一次性補助。
義務兵優待:反映對義務兵家庭服役期間的撫恤優待。
擁軍優屬:反映春節八一走訪部隊、現役軍人立功受獎及走訪慰問困難軍轉人員。
其他優撫支出:反映參戰、參試人員社保補貼,“兩不靠”軍轉干部待遇調整
10.“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1.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管理費、辦公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1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退役軍人事務局事業(款) 行政運行(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事部和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1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1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退役軍人事務局事業(款)行政運行(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1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社會保障和就業方面的支出。
17.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 反映財政單位安排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下同)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及優撫對象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18.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事部和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贛公網安備 3601220200013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