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醫療保障局概況
一、醫保局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第二部分 醫療保障局2024年部門預算表
一、《收支預算總表》
二、《單位收入總表》
三、《單位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財政撥款 “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
十、《項目績效目標表》
第三部分 醫療保障局2024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4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2024年 “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醫療保障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新建區醫療保障局對全區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保保障工作進行綜合指導、監督檢查、協調服務;組織制定并實施全區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推進醫療保障支付方式改革;負責組織落實全區醫保籌資和待遇政策;負責組織實施全區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以及監督實施全區藥品、醫用耗材招標采購政策;負責制定并組織實施全區定點醫藥機構協議和支付管理辦法;負責全區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1、機構情況:內設辦公室、待遇保障科、醫藥服務管理科、基金監督管理科、信息統計科。
2、人員情況:編制人數小計7人,其中:行政編制人數7人,行政在職人數7人。
第二部分 醫療保障部門2024年部門預算表
一、收支預算總表

二、單位收入總表

三、單位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

十、項目績效目標表

第三部分 醫療保障局2024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4年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24年醫療保障局收入預算總額為 179.0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74.64萬元,下降了29.42%,主要原因是項目經費和其他資金收入減少。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74.0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19.64 萬元,主要原因是項目經費撥款減少;其他資金收入 5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55萬元,主要原因是去年預算偏高。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4年醫療保障局支出預算總額為 179.0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74.64萬元,下降了29.42%,主要原因是項目支出和其他資金支出減少。
其中: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基本支出150.08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47.36萬元,主要是人員工資和住房公積金增加;其中:工資福利支出125.93 萬元, 商品和服務支出 24.15 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0萬元;項目支出29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122萬元,主要原因是壓縮了項目開支出;其中:工資福利支出 21.9 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 7.1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0 萬元,其他支出0萬元。
按支出經濟分類劃分:工資福利支出 147.83萬元,較上年 預算安排增加 28.28 萬元,增加了23.66%,主要原因是人員工資和公積金增加;商品和服務支出 31.25萬元, 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 105.9 萬元,下降了80.14%,主要原因是壓縮了項目經費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0.02 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4年醫療保障局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總額 174.0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19.64 萬元,下降了10.13%,主要原因是項目經費減少了。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3.81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2.59萬元,主要原因是養老繳費增加;衛生健康支出 147.94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25.94萬元,主要原因是運行經費減少;住房保障支出 12.33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3.71萬元,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積金繳費增加。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基本支出 150.08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47.36萬元,主要是人員工資和住房公積金增加;其中:工資福利支出125.93 萬元, 商品和服務支出 24.15 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0.09 萬元;項目支出24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67萬元,主要原因是壓縮了項目支出;其中:工資福利支出 21.9 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 2.1 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0 萬元,其他支出0萬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本單位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五)國有資本經營情況
本單位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六)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情況說明
2024年醫療保障局機關運行費預算24.15萬元, 比2023年上年預算減少40.81 萬元,下降 62.82 %,主要原因是 壓縮了經費開支。
(七)政府采購情況說明
2024年醫療保障局政府采購總額 0 萬元,其中: 政府采購貨物預算 0 萬元, 政府采購工程預算 0 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 0萬元。
(八)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3年7 月 31 日(各級財政編制部門預算基 礎信息上報截止時間), 單位共有車輛0 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實有數0 輛。
2024年單位預算安排購置車輛 0 輛,安排購置單位價值200 萬元以上大型設備具體為: 無 。
(九)項目情況說明
1、醫療保障運行經費項目
1)項目概述:保障醫保工作平穩運行。
2)立項依據:年初預算
3)實施主體:南昌市新建區醫療保障局
4)實施方案:新建區醫療保障工作安排計劃
5)實施周期:1年
6)年度預算安排:24萬元
7)績效目標和指標:目標:有效提升綜合監督、宣傳引導、經辦服務能力。指標:1、醫保政策培訓宣傳次數、2、反欺詐騙保查處數、3、工作經費到位率、4、參保人員滿意度。
二、2024年 “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24年醫療保障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安排 0 萬元,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 0 萬元,比上年增(減) 0 萬元,主要原因是: 與上年保持一致 。
公務接待費0 萬元,比上年增(減)0 萬元,主要原因是: 與上年保持一致 。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0 萬元,比上年減 0 萬元,主要原因是:與上年保持一致 。
公務用車購置0 萬元,比上年增(減) 0 萬元,主要原因是: 與上年保持一致 。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一)財政撥款:指區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教育收費資金收入:指實行專項管理的高中以上學費、住宿費,高校委托培養費,函大、電大、夜大及短訓班培訓費等教育收費取得的收入。
(三)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事業單位附屬的獨立核算單位按規定標準或比例繳納的各項收入。包括附屬的事業單位上繳的收入和附屬的企業上繳的利潤等。
(六)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財政撥款、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八)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指歷年滾存非限定用途的非財政撥款結余彌補本年度收支差額的數額。
(九)上年結轉結余:指以前年度全部結轉和結余的資金數,包括當年結轉結余資金和歷年滾存結轉結余資金。
二、支出科目
行政運行(醫療保障管理事務):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1、一般公共預算。是指對以稅收為主體的財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維護國家安全、維持國家機構正常運轉等方面的收支預算。透過一般公共預算,可以使人們了解政府活動的范圍和方向,也可以體現政府政策意圖和目標。
2、政府性基金預算。是指國家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一定期限內向特定對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出讓土地、發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專項用于特定公共事業發展的收支預算,其收入歸屬政府,不歸屬任何部門。
3、部門預算。是指政府部門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其履行職能需要,編制的反映政府各部門所有收入和支出情況的年度財政收入預算。部門預算由本部門及其所屬各單位預算組成,由基層預算單位開始編制,逐級上報、審核、匯總,經財政部門審核,提交立法機關依法批準后執行。
4、機關運行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 (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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