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新建區統計局
2023年單位預算公開說明
目 錄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新建區統計局概況
一、單位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第二部分南昌市新建區統計局2023年單位預算表
一、《收支預算總表》
二、《單位收入總表》
三、《單位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
十、《重點項目績效目標表》
十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第三部分南昌市新建區統計局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3年單位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2023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新建區統計局概況
一、單位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統計工作的法律、法規,制定全區統計工作實施意見、統計工作現代化建設規劃、統計調查計劃和統計調查方案,組織領導和綜合協調沿灘區境內各鄉鎮、各單位、各企事業單位的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實施。
2.根據宏觀管理和科學決策的要求,建立健全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執行全國統一的基本統計報表制度,執行國家統計標準,完成國家統計任務,管理全區統計調查項目,審批各鄉鎮、各單位的統計調查計劃、調查方案,管理各鄉鎮、各單位制發的統計調查表。
3.組織有關單位完成人口、工業、農業第三產業和基本單位等重大的國情國力普查和專項調查,搜集、整理、提供全區的基本統計資料,并對全區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區委、區政府及有關單位提供統計信息和咨詢建議。
4.定期發布全區國民經濟忽然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統一核定、管理和提供全區性的基本統計數字,積極開展信息咨詢服務工作。
5.加強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建設,建立健全統計數據庫體系,執行統計數據庫網絡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推進統計計算手段、傳輸設備現代化。
6.加強對鄉鎮統計工作的領導,加強對區級各單位和企事業單位組織統計工作的指導,加強統計基礎規范化工作,開展基本單位統計登記及年檢工作,督促檢查指導各鄉鎮、各單位、各企事業單位建立原始記錄、統計臺賬,健全統計資料的審核、交接、檔案和保密等管理制度。
7.開展統計人員崗位知識培訓,按照職改單位的統一要求,組織實施統計專業中初級職務資格考試的有關工作;加強統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統計學歷教育和統計系統公務員業務培訓工作。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南昌市新建區統計局共有預算單位1個,包括南昌市新建區統計局單位,其中,行政機關1個。編制人數33人,其中;行政編制10人、全部補助事業編制23人。單位實有人數47人,其中:在職人數33人,包括行政人員10人、全部補助事業人員23人;退休人員14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新建區統計局2023年單位預算表
見附件一
第三部分 南昌市新建區統計局2023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一、單位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南昌市新建區統計局收入預算總額為1851.73萬元,比上年增加550.56萬元,增長42.3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第五次經濟普查經費。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831.73萬元;其他收入20萬元。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3年南昌市新建區統計局支出預算總額為1851.73萬元, 比上年增加550.56萬元,增長42.3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第五次經濟普查經費。
其中: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基本支出564.88萬元,包括工資福利支出500.75萬元、日常公用支出14.86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49.27萬元;項目支出1266.85萬元,其他收入項目20萬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667.34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07.33萬元,住房和保障支出43.69萬元,衛生健康支出33.37萬元。
按支出經濟分類科目劃分:工資福利支出530.75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28.66%;商品和服務支出1251.71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67.60%;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49.27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2.67%;資本性支出20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1.07%。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3年南昌市新建區統計局財政撥款支出預算1831.73萬元,較上年增加550.56萬元,增長42.9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第五次經濟普查經費。具體支出情況是: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647.34萬元,占財政撥款支出的89.9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07.33萬元,占財政撥款支出的5.86%;住房保障支出43.69萬元,占財政撥款支出的2.39%,衛生健康支出33.37萬元,占財政撥款支出的1.82%。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本單位2023年無政府性基金收。
(五)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情況說明
2023年本單位機關運行經費為1667.34萬元,較上年增加487.25萬元,增長41.28%。原因主要是增加第五次經濟普查。
(六)政府采購情況說明
2023年單位政府采購預算共安排23萬元。其中,貨物預算23萬元,工程預算0萬元,服務預算0萬元。
(七)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2年8月31日,單位共有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2023年單位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
(八)國有資本經營情況
2023年單位無國有資本經營支出。
(九)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23年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的單位預算項目5個,涉及資金1147.85萬元。
績效指標見附件
二、“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23年本單位“三公”經費年初預算安排10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經費0萬元,比上年增加0萬元。增加的原因是單位無因公出國境預算安排。
2.公務接待費10萬元,比上年減少22.78萬元。減少的原因主要是受疫情影響,接待次數減少。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0萬元,比上年增加0萬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單位無公務用車。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一)財政撥款:指省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三)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財政撥款、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反映事業單位附屬的獨立核算單位按規定標準或比例繳納的各項收入。包括附屬的事業單位上繳的收入和附屬的企業上繳的利潤等。
(六)上級補助收入:反映事業單位從主管單位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填列事業單位用事業基金彌補2020年收支差額的數額。
(八)上年結轉和結余:填列2020年全部結轉和結余的資金數,包括當年結轉結余資金和歷年滾存結轉結余資金。
二、支出科目
1、一般公共服務(類)群眾團體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務(類)群眾團體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3、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反映未實行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支出;
4、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5、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7、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購房補貼(項):反映按房改政策規定,行政事業單位向符合條件職工發放的用于購買住房的補貼。
8、城鄉社區支出(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項):反映由相關單位撥入的專項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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