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新建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概況
一、單位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第二部分 南昌市新建區人民政府辦公室2022年單位預算表
一、《收支預算總表》
二、《單位收入總表》
三、《單位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
十、《單位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第三部分 南昌市新建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本級) 2022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2年單位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2022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新建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概況
一、單位主要職責
負責區政府會議的會務,區政府決定文件的起草、發布事項;負責研究區政府各單位、各鄉鎮請示事項;負責政務信息收集,反饋和編發,為區政府決策提供服務和專題調研事項,督促各鄉鎮和區政府各組成單位對政府決策的執行事項;負責區人大、區政協聯系、組織、督促有關單位辦理提、議案和視察事項;負責依法行政,政務信息公開事項;負責金融、外事僑務等相關事項。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南昌市新建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共有預算單位
1 個。
編制人數小計 81 人,其中:行政編制人數 43 人,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編制人數 6 人,全部補助事業編制人數 32 人。實有人數小計 78 人,其中:在職人數小計 78 人,行政在職人數 42 人,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在職人數 6 人,全部補助事業在職人數 30人。離休人數小計 0 人,退休人數小計 22 人,退職人員 0 人,遺屬人數 1 人。在校學生 0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新建區人民政府辦公室2022年單位預算表
(詳見附表)
第三部分 南昌市新建區人民政府辦公室2022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2年單位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22年南昌市新建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收入預算總額為 2122.34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 5.78 萬元;財政撥款收入2022.34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 94.22 萬元;其他收入 100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 100 萬元。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2年南昌市新建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支出預算總額為 2122.34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 5.78萬元;其中: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一般公共服務支出 1809.28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 99.17 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 80.39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 1.46萬元;衛生健康支出 69.88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 2.36 萬元;住房保障支出 62.79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14 萬元。
按支出經濟分類劃分:工資福利支出 1248.97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 17.53 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 191.32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 607.28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2.05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 0.59 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2年南昌市新建區人民政府辦公室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總額為 2022.34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 94.22 萬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2022年南昌市新建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為 0 萬元
本單位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五)國有資本經營情況
2022年南昌市新建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國有資本經營支出預算為 0 萬元
本單位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六)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本單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809.28萬元,包括辦公費及差旅費、維護費等,較上年減少99.17。公務用車運行與上年持平。
(七)政府采購情況
2022年單位政府采購預算74萬元。
(八)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單位共有車輛 2輛。其中,實物保障一輛、機要通信一輛。
二、2022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22年南昌市新建區人民政府辦公室"三公"經費一般公共預算安排 35 萬元,其中:
因公出國 0 萬元,比上年增加(減少) 0 萬元。
公務接待 29.00 萬元,比上年增加(減少) 0 萬元,主要原因是: 無變化 。
公務用車運行 6 萬元,比上年增加(減少) 0 萬元,主要原因是: 無變化 。
公務用車購置 0 萬元,比上年增加(減少) 0 萬元,主要原因是: 無變化 。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各單位結合實際進行解釋。
(一)財政撥款:指區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教育收費資金收入:反映實行專項管理的高中以上學費、住宿費,高校委托培養費,函大、電大、夜大及短訓班培訓費等教育收費取得的收入。
(三)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反映事業單位附屬的獨立核算單位按規定標準或比例繳納的各項收入。包括附屬的事業單位上繳的收入和附屬的企業上繳的利潤等。
(六)上級補助收入:反映事業單位從主管單位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財政撥款、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八)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填列歷年滾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統計財政撥款結余彌補2022年收支差額的數額。
(九)上年結轉和結余:填列2021年全部結轉和結余的資金數,包括當年結轉結余資金和歷年滾存結轉結余資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五)科學技術(類)其他科學技術支出(款)其他科學技術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科學支出。
(六)政府保障(類)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七)其他支出(類)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項):反映其他不能劃分到具體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項目。
(八)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管理費、辦公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三、單位涉及的專業名詞
無
2022年區政府辦(本級)預算公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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