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提升行政執法水平,增強人民群眾和市場主體對行政執法的滿意度,為我區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我局決定在全區范圍內開展整治違規異地執法、趨利性執法以及亂收費、亂罰款、亂查封等問題專項行動,現將工作方案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圍
1、違規異地執法問題:未經批準跨區域執法、超越管轄權限執法、未按規定程序開展異地執法等。
2、趨利性執法問題:下達或變相下達罰沒款指標、以罰代管、重復罰款等。
3、亂收費、亂罰款、亂檢查、亂查封問題:未按規定標準收費,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擴大收費范圍;罰款依據適用不準確,隨意確定罰款額度,存在同案不同罰;同一事項多頭檢查、重復檢查,檢查標準、程序不明確;超權限、超范圍、超額度、超時限查封等。
二、整治措施
1、全面排查問題線索:通過公開舉報渠道、收集企業反饋、調閱執法案卷等方式,廣泛收集問題線索,建立問題臺賬。
2、強化執法監督:加強對執法行為的監督,特別是對罰沒收入異常增長、大量異地執法、大額頂格處罰等情況進行審查核實,確保執法行為合法合規。
3、規范執法程序:明確執法權限和程序,嚴格限制異地執法的授權性規定,確保執法行為符合法律要求。
4、加強協作配合:檢察機關加強與紀檢監察機關、公安機關、人民法院、行政執法機關等協作配合,完善信息共享、線索移送、類案研判等工作銜接機制,增強工作合力。
5、推動問題整改:對發現的問題,明確整改措施、責任人和整改時限,確保問題整改到位。
三、實施步驟
1、準備階段(2025年4月上旬)。制定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明確工作目標、任務和步驟。
2、排查階段(2025年4月上旬-4月下旬)。各執法主體按照要求進行全面自查自糾,形成自查報告。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織交叉檢查和隨機抽查,確保排查工作取得實效。
3、整改階段(2025年5月-11月)。針對排查中發現的問題,制定整改措施,明確整改責任人和整改期限。建立整改臺賬,實行銷號管理,確保問題整改到位。
4、總結階段(2025年12月)。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形成工作總結報告,建立長效機制。
四、保障措施
為加強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決定成立新建區行政執法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劉兵 區司法局黨組書記 局長
副組長: 吳建保 區司法局黨組成員 副局長
成 員: 鄭柏祥 區司法局行政執法協調監督股股長
成麗君 區人民檢察院 第二檢察部檢察官
羅 毅 區人民檢察院 第二檢察部檢察官
黃海鷗 區司法局 行政復議員
各執法部門要高度重視專項整治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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