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做好行政執法優化營商環境
有關工作的通知
各鄉鎮、區直各執法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市、區深入推進優化營商環境“一號改革工程”有關文件精神,持續推進優化全區營商環境,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為各類市場主體投資興業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法治環境,現就做好行政執法有關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開展涉企執法檢查“瘦身”行動,大力推廣“企業安靜日”制度
區各行政執法部門要建立“企業安靜日”制度,每月1日—20日為“企業安靜日”。除因疫情防控、安全生產、勞動監察、環境保護、突發事件、案件查處或上級部署等特殊原因外,在“企業安靜日”期間,各行政執法部門不得對企業進行各類行政執法檢查。
二、深入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
由區市場監管局牽頭,會同本級生態環境、文化市場等涉企檢查任務較重的部門,出臺“綜合查一次”涉企聯合檢查清單,進一步推進“雙隨機、一公開”跨部門聯合監管,強化重點領域重點監管。
三、持續推進行政執法“三項制度”
1.行政執法公示制度方面。全區各行政執法部門要嚴格落實“雙公示”要求,全面公開、公示行政處罰的違法事實、處罰依據和處罰結果。行政處罰信息的統一公示平臺為江西省行政執法服務網,行政許可信息的統一公示平臺為信用南昌網。
2.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方面。全區各行政執法部門要根據《江西省行政執法機關音像記錄設備配備辦法》的要求,足額配備執法記錄儀,對容易引發爭議的行政執法過程,要采取全過程音像記錄,并在案卷中留存音像記錄光盤。
3.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方面。全區各行政執法部門要明確本部門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范圍,編制并調整審核清單,明確專門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工作機構,法制審核人員不少于本單位執法人員的5%,法制審核應當出具專門的法制審核意見書。
四、全力推行涉企“免罰清單”全覆蓋
在全區各涉企行政執法部門中,繼續推行對涉企輕微行政違法行為“首違不罰”和“輕微不罰”全覆蓋,未出臺“免罰清單”的區直行政執法部門要盡快制定出臺,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依法不予處罰的,應采用書面承諾書的方式,教育、引導、督促其自覺守法,對處以罰款的企業,因確有經濟困難申請延期或者分期繳納罰款的,應當依法準許。
五、嚴格細化自由裁量權標準,規范使用自由裁量權
嚴格落實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制度,認真梳理并細化本部門負責實施的各級法律、法規、規章中涉及有裁量幅度的行政處罰規定,形成本部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細化標準,并及時向社會公布和施行,從源頭上防止濫用行政處罰權力,對于企業的一般違法行為,應當在自由裁量權范圍內從輕處罰,企業主動消除或者減輕危害后果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六、加大行政執法監督力度
區司法局將通過行政檢查監測點企業、執法案卷評查、專項執法檢查等形式,了解掌握各行政執法部門涉企執法情況,對群眾和企業反映強烈的不作為、亂作為、簡單粗暴以及過度執法等問題,依法依規處理,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對群眾和企業家投訴、舉報予以有效法治保護。
南昌市新建區司法局
2022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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