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門簡介
新建區司法局為區政府主管全區司法行政的工作部門,正科級建制。
單位地址: 南昌市新建區長堎鎮新建大道718號
郵政編碼: 330100
辦公電話:0791-83750148(辦公室)
0791-83750148(傳真)
主要負責:劉兵(黨組書記、局長)
辦公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二、主要職責
區司法局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全面依法治國的方針政策和省委關于全面依法治省、市委關于全面依法治市、區委關于全面依法治區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全面依法治國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承擔全面依法治區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開展全面依法治區理論與實踐調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議,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區中長期規劃建議,組織起草全面依法治區有關重要文件,負責全面依法治區重大決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督促、檢查,擬定全面依法治區決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計劃,組織開展重大專項督察,提出督察意見、問責建議,指導、監督各地各部門法治督察工作。
(二)負責面向社會征集地方性法規和區政府規章制定項目建議,承辦各部門報送區政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的審查工作。
(三)負責規范性文件的審查、清理、匯編、評價和備案等方面的工作,承辦區政府規章的解釋、清理、編撰、報送備案等工作,負責協調各地各部門實施法律法規規章中的有關爭議和問題,承擔各鄉鎮(園區、管理處)和各部門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
(四)負責承辦省人大常委會、省政府、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府及各部門向區政府征求意見的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草案的論證工作,并受區政府委托提出意見或建議。
(五)承擔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指導、監督區政府各部門、各鄉鎮(園區、管理處)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負責綜合協調行政執法,負責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等有關工作,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負責行政復議和應訴案件辦理工作,指導、監督全區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承辦區政府行政復議、依法行政、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行政應訴、行政賠償等方面的具體工作和組織、指導政府法制培訓工作。
(六)承擔統籌規劃法治社會建設的責任,負責擬訂法治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工作,組織對外法治宣傳。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建設,指導各鄉鎮(園區、管理處)、各行業的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
(七)負責管理和指導全區社區矯正工作,指導刑滿釋放人員幫教安置工作。
(八)管理、監督和指導基層司法所、法律服務所工作,管理和指導全區人民調解組織和業務活動,指導調解工作和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推進司法所建設。
(九)負責擬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并指導實施,統籌和布局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指導、監督律師、法律援助、公證和基層法律服務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法治對外合作交流。
(十)制訂全區貫徹執行上級司法行政工作改革的實施細則和辦法,編制全區司法行政工作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并監督實施;負責本系統警車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本系統財務、裝備、設施、場所等保障工作;負責本系統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
(十一)承擔新建區人民政府行政復議委員會辦公室職責。
(十二)完成區委和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司法局辦公室內設10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指揮中心)
負責局機關重大政務活動的組織實施和檢查落實;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檔案、督察督辦、政務公開、綜合統計、機要保密、綜治維穩、信訪、調研等機關日常工作;負責綜合性文稿的起草;研究擬定全區司法行政工作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人年度計劃;負責內外聯系與綜合協調工作;負責局機關行政事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及各司法所預決算、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和政府采購工作;組織新聞發布工作、負責指導全系統輿論引導和輿情處置工作;承擔網上巡查監督,收集匯總信息,應急處突指揮,建設互動機制,服務領導決策工作;指導全區司法行政系統信息化建設工作
(二)政工監察股
負責指導全區司法行政隊伍建設;負責全區司法行政系統組織人事、機構編制等工作;負責管理全區司法行政系統干警隊伍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本系統的專業技術職務的評職工作;負責做好工、青、婦工作;負責對本系統全體干部職工執法情況的紀律檢查和監察工作;監督全區范圍內公證、律師、法實施率服務工作;負責推進司法行政改革工作。
(三)合法性審查股(行政審批服務股)
承辦區政府重大行政決策、政策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辦以區政府名義簽訂的協議、合同等法律審核;根據需要參與區政府涉法事務的協調處理;負責區政府法律顧問事務工作;承辦本系統有關決策性文件、協議、合同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區政府建設法治政府,推進依法行政工作規劃和年度工作要點的草擬工作;研究提出建設法治政府、推進依法行政的意見和人措施;負責本系統的行政審批事項。
(四)社區矯正工作股(南昌市新建區社區矯正執法大隊)
負責指導、監督社區矯正有關法律法規個政策的執行工作;檢查、考核基層建設區矯正工作實施情況;召集相關部門研究社區矯正有關問題;加強社區矯正工作調研,掌握基層社區矯正工作進展和存在的問題;組織協調刑滿釋放人員必接必送、安置幫教工作;指導、監督對社區矯正對象的刑罰執行,管理教育和幫扶工作,指導社會力量和志愿者參與社區矯正工作。
(五)行政復議與應訴股
負責行政復議事項的咨詢和受理工作;負責全區行政復議案件受理相關信息的統計工作;承擔行政爭議的信訪工作;承辦區政府行政復議案件審理和行政賠償有關工作;負責指導、監督全區行政復議工作;承擔區政府行政訴訟案件的應訴代理工作和由省政府、市政府裁決的區政府行政復議案件的有關工作;負責指導、監督全區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對全區行政復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工作進行指導、檢查;研究行政訴訟、行政復議、行政賠償等涉及規范政府機關共同行為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實施中的問題,向區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決問題的建議,擬訂有關配套文件和答復意見。
(六)行政執法協調監督股
負責行政執法的綜合性協調工作;指導監督各地、各部門行政執法工作,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負責協調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和行政執法的普遍性、重要性問題,協調部門之間行政執法中的有關爭議和問題;負責區政府及本系統“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治協調工作;負責承辦區政府推進依法行政、行政執法監督檢查等方面的具體工作;承辦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草案的征求意見工作;承辦個鄉鎮(園區、管理處)政府和區政府各部門規范性文件的審查,清理、匯編、評價和備案工作;組織開展有感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協調處理部門之間在實施法律、法規、規章中的爭議;受理和查處行政執法違法案件;承辦行政執法主體和行政執法人員資格審查工作,以及行政執法人員培訓和行政執法證件的核發、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政府法制培訓工作;負責本系統的執法監督工作。
(七)普法與依法治理股(區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辦公室秘書股)
承擔區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辦公室日常事務;負責擬訂全區法治宣傳教育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全區各地各部門“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落實工作,推進全民普法;指導、監督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指導全區各地各部門各行業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組織對外法治宣傳工作;指導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工作;承擔法治新建建設工作;承擔新建區普法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人民參與促進法治股
制定新建區保障人民群眾參與、促進、監督法治建設的制度措施;負責面向社會征集地方性法規和區政府規章制定項目建議有關工作;指導全區人民團體、群眾自治組織和社會組織參與支持法治社會建設工作;負責指導全區基層司法所工作;負責管理和指導全區司法助理員工作;組織、指導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工作;組織、指導全區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
(九)公共法律服務管理股(新建區法律援助中心)
負責全區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和平臺建設工作;管理、監督、辦調和指導全區法律援助工作;指導社會組織和志愿者開展法律服務工作;檢查考核基層法律援助工作實施情況;負責法律援助工作的宣傳和對外交往;負責管理和使用法律援助資金,檢查經費使用情況;負責協調跨地區的法律援助事務;負責受理、審批、指派、承辦法律援助案件;負責承辦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法律援助工作事宜。
(十)律師工作股(新建區區直公職律師辦公室)
指導、監督全區律師事務所的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區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村居法律顧問工作;指導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負責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核準;負責全區律師執業機構設立登記和律師執業許可的初審工作;承擔法律職業人員入職前培訓相關工作。
另設機關黨總支,負責局系統黨群工作。
四、領導分工
黨組書記、局長朱小亮:主持局全面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謝維清:協助局長分管社區矯正工作股(南昌市新建區社區矯正執法大隊)、扶貧工作;掛點指導南磯、大塘坪司法所工作。
黨組成員鄧華平:協助局長分管公共法律服務管理股(新建區法律援助中心)、公證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股、對各司法所考評工作;掛點指導新建經開區、象山、溪霞司法所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鄧潤生:協助局長分管辦公室(指揮中心、信息化工作)、綜治、信訪、審計、消防、政府采購、重大項目建設、招商工作;掛點指導松湖、石崗、流湖、厚田司法所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吳建保:對接南昌仲裁委員會新建分會工作,協助局長分管合法性審查股(行政審批服務股)、行政復議與應訴股、行政執法協調監督股、律師工作股(新建區區直公職律師辦公室)、文明創建工作;掛點指導長堎、石埠、望城、西山司法所工作。
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劉智強:協助黨組書記分管黨群口(黨總支、工、青、婦),協助局長分管政工監察股、普法與依法治理股(區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辦公室秘書股)、宣傳報道、上級考評工作;掛點指導金橋、鐵河、昌邑、聯圩司法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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