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單位簡介
南昌市新建生態環境局為市生態環境局的正科級派出機構。
單位地址:南昌市新建區長堎鎮長坪路666號。
郵政編碼:330100
辦公電話:0791-83637007
主要負責人:郭光楣(局黨組書記、局長)
辦公室時間:工作日上午09:00-12:00、13:30-17:00
二、主要職責
(一)負責建立健全生態環境有關制度。貫徹執行國家生態環境法律法規和基本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并監督實施重點區域、流域、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規劃和水功能區劃。
(二)負責屬地生態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負責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參與重特大突發生態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工作,參與實施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
(三)負責監督管理屬地減排目標的落實。組織落實各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并監督實施,負責實施排污許可相關工作,落實國家下達的污染物總量指標,監督檢查地方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實施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
(四)負責提出屬地生態環境領域地方財政專項資金安排意見,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組織實施和監督工作,參與指導推動屬地循環經濟和生態環保產業發展。
(五)負責屬地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推動實施大氣、水、土壤、噪聲、光、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機動車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城鄉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六)指導協調和監督屬地生態保護修復工作。組織編制生態保護規劃,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推動落實各類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監管制度并監督執法。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生態環境保護、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生物技術環境安全,組織協調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參與生態保護補償工作。
(七)負責屬地核與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參與核事故應急處理,參與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監督管理核設施和放射源安全,監督管理核設施、核技術應用、電磁輻射、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八)負責屬地生態環境監測工作。貫徹執行生態環境監測制度、相關標準和規范,負責屬地內的執法監測,同時按要求做好生態環境質量監測等相關工作。組織對生態環境質量狀況進行調查評價、預警預測,組織建設和管理屬地生態環境監測網和生態環境信息網。建立和實行生態環境質量公告制度,統一發布地方生態環境綜合性報告和重大生態環境信息。
(九)負責應對氣候變化工作。在市生態環境局領導下,做好綜合分析氣候變化對屬地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的相關工作,組織落實屬地應對氣候變化及溫室氣體減排規劃和政策。
(十)組織協調落實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問題整改。落實中央及省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和突出環境問題整改工作,擬訂和組織實施各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方案。
(十一)負責屬地生態環境監督執法。依法開展屬地生態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活動。
(十二)配合市生態環境局開展生態環境保護科技工作,推動生態環境技術管理體系建設。
(十三)組織指導和協調屬地生態環境宣傳教育工作,擬訂并組織實施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規劃,推動社會組織和公眾參與生態環境保護。
(十四)完成市生態環境局和屬地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內設機構
內設5個股室,分別為辦公室、綜合協調股、自然生態保護股、水生態環境與大氣環境股、環境影響評價與輻射安全股。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行工作,組織起草全區生態環境保護綜合性會議文件和其他重要文件、報告、講話,擬定機關年度工作計劃、工作總結等。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穩定、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年度工作目標考核工作。承擔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干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以及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等工作,承擔全區生態環境系統干部隊伍建設和培訓工作。負責提出生態環境地方財政專項資金安排和績效管理意見,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組織實施和監督工作,承擔機關財務及國有資產賬務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監督局屬單位及派出機構財務管理工作。承擔生態環境宣傳教育工作,擬訂并組織實施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規劃,指導生態環境輿情應對工作。承擔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
(二)綜合協調股
監督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落實情況,承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織協調工作。承擔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組織起草生態環境政策、規劃,協調和審核生態環境專項規劃,承擔生態環境業務綜合協調工作,組織生態環境統計、污染源普查和生態環境形勢分析,承擔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綜合協調和管理工作。承擔區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三)自然生態保護股
組織起草生態保護規劃,開展生態狀況評估,指導生態示范創建。承擔自然保護地、生態保護紅線相關監管工作,參與生態保護補償工作。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生態環境保護、荒漠化防治等工作,組織開展生物多樣性、生物遺傳資源保護、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的監督管理,監督實施全區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政策、規劃、標準、技術規范和土壤環境功能區劃。組織指導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負責全區固體廢物、化學品、重金屬等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監督實施全區固體廢物、化學品、重金屬等污染防治政策、標準和技術規范,有毒化學品進出口登記、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等環境管理制度。負責全區生態環境監測的監督管理和生態環境信息發布工作,監督實施全區生態環境監測政策、規劃、標準、技術規范和監測質量管理制度,組織開展生態環境監測、溫室氣體減排監測、應急監測,監督指導區生態環境保護執法監測。
(四)水生態環境與大氣環境股
負責全區地表水生態環境監管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及地方標準,配合擬訂生態環境地方標準、制定生態環境技術規范,擬訂并監督實施全區地表水生態環境保護政策、規劃和水功能區劃,建立并組織實施跨界水體斷面水質考核制度,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指導入河排污口設置,承擔水污染物總量控制具體工作。組織擬訂并監督實施流域生態環境保護規劃、污染物排放標準及相關技術規范,組織開展流域水生態環境質量監測。負責全區大氣、噪聲、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及地方標準,配合擬訂生態環境地方標準、制定生態環境技術規范,監督實施全區大氣、噪聲、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政策、規劃,建立和組織實施全區大氣環境質量改善目標落實情況考核制度,組織擬訂重污染天氣應對政策措施,組織協調大氣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承擔大氣污染物總量控制具體工作。綜合分析氣候變化對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監督實施全區應對氣候變化政策、規劃、工作方案,組織實施清潔發展機制工作,承擔碳排放權交易管理工作。
(五)環境影響評價與輻射安全股
負責全區核與輻射生態環境安全的監督管理,組織輻射環境監測,承擔輻射事故應急工作,參與核事故應急工作,負責核技術利用項目、電磁輻射裝置和設施、輻射安全和輻射環境保護、放射性污染治理的監督管理。承擔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政策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承擔和組織實施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制度,承擔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登記表的審批,承擔排污許可綜合協調和管理工作,擬訂生態環境準入清單并組織實施。承擔生態環境科技工作,參與指導和推動循環經濟與生態環保產業發展。貫徹執行國家和行業生態環境標準,承擔生態環境地方標準和技術規范管理工作。
四、領導分工
黨組書記、局長郭光楣:主持全面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孫九林:協助黨組書記、局長分管辦公室、綜合協調股、環境影響評價與輻射股,協調對接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支隊新建大隊。負責黨的建設、意識形態、紀檢監察、綜治維穩、組織人事、體制改革、法治建設、安全生產、應急處置、人民防空、優化營商環境、行風評議、統計、創文保衛、老干部服務、工青婦、計劃生育、聯系鄉鎮執法機構等方面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陶茂梁:協助黨組書記、局長分管自然生態股、水生態環境與大氣環境股,協調對接市生態環境監測中心新建實驗室。負責生態創建、食品安全、扶貧、農業農村等方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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