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責: 1、執行上級國家行政機關的決定、命令和國家制定的法令、法規;接受同級黨委的領導,執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的各項決議,并報告執行決議、決定和命令的情況。2、制定并落實本行政區域的經濟計劃和措施,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及其他經濟保持平衡協調發展,全面提高人民群眾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質量。3、開展社會主義民主法制的宣傳教育,保障公民的權利;制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創建工作,規劃并組織實施;加強兩個集市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來流動人口,處理人民來信來訪,調解民間糾紛,打擊違法犯罪,維護社會穩定。4、制定社會各項事業發展計劃,發展教育、衛生、科技、民政、廣播電視、文化、體育事業;組織實施義務教育和其它各類教育;加強計劃生育工作;推進社會保障、社會福利和養老保險工作;做好安全、勞動、保障、科普、老齡及宗教、僑務等工作。5、保障憲法和法律賦予婦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項權利。6、加強鄉級財政的監督和管理,按計劃組織、管理鄉財政收入和支出,執行國家有關財經紀律和政策,保證國家財政收入的完成;做好各項統計工作。7、指導、支持、幫助村民委員會的組織制度建設和業務建設,促進村民委員會民主自治。8、制定和組織實施新農村建設規劃;加強公用設施、水利建設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切實保護和改善轄區內生活環境和生態環境。 9、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張 宇 黨委書記
羅大川 黨委副書記、鄉長
邱四平 人大主席
廖志遠 黨委副書記
陳盛強 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閔秋萍 黨委委員、組織委員、宣傳委員
喻 銘 黨委委員、派出所所長
宋乃潤 黨委委員、統戰部長
段夢潔 副鄉長
陶志賢 副鄉長
胡 恒 人大副主席
裘 武 便民服務中心主任
戴聯斌 綜合行政執法隊主任
地址: 新建縣昌邑鄉窯頭街
受理投訴部門及電話: 受理投訴部門 受理投訴電話 昌邑鄉人民政府 0791—83106671 工作時間:9:00-12:00 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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