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深入
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大化解
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省、市、區平安辦印發的《關于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深入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大化解專項行動的通知》文件要求,及時排查化解基層矛盾糾紛,從嚴從實從細做好防風險、保安全、護穩定、促發展等各項工作,最大限度預防和減少“民轉刑”命案特別是惡性命案發生,從現在起到2024年3月底,在全鎮深入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大化解專項行動,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引,深刻把握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的科學內涵和實踐要求,充分運用綜合施策的“預防在前、全面排查、調解優先、法治保障、閉環管理”矛盾糾紛預防化解機制,聚焦元旦春節期間矛盾糾紛易發頻發多發領域深入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解,摸清家數底數,科學評估風險、分級分類管控化解,確保矛盾糾紛發現在早、化解在小、防范在先,堅決維護好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重點
圍繞以下重點領域、重點人群、重點場所,尤其要聚焦經濟恢復發展過程中衍生的社會矛盾風險和歲末年初勞資債務、婚戀家庭等領域矛盾糾紛深入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大化解專項行動。
(一)加強排查重點領域。包括房地產、經濟金融、婚戀家庭、鄰里關系、勞資債務、交通事故、物業管理、就學就業就醫、涉法涉訴、山水林田權屬、消費者權益保障等傳統領域,同時密切關注快遞、外賣、民宿、代駕、網約車等新業態新就業群體等新興領域,動態掌握由傳統領域蔓延新興領域、新老領域交織的矛盾糾紛。
(二)加強排查重點人群。包括:取保候審人、社區矯正對象、肇事肇禍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等人員;因生活失意、心態失衡、投資失敗、關系失和、行為失常、情緒失控等人員;積年未化解、纏訴纏訪,有利益訴求群體信訪維權的重要人員等;退役涉訪、民辦教師、農民工群體、下崗職工等特定利益群體。
(三)加強排查重點場所。包括:學校及其周邊、集鎮農貿市場、各類綜合體廣場、公共娛樂場所、人口密集小區、出租屋、外來人口集中居住的城鄉結合部、治安重點場所、治安復雜區域以及矛盾風險較高的企事業單位等。
三、主要措施
(一)深入動態排查,做好登記匯總。針對春節外出人員集中返鄉期間,家庭矛盾、鄰里糾紛、權屬糾紛等矛盾糾紛高發的特點,各村(居)、各單位要按照網格化管理要求,以村(居)為基本工作和統計單元,組織基層網格員、村(居)干部、下沉黨員、平安志愿者等力量上門上戶,逐村、逐居委會、逐單位進行排查梳理,確保把已經發生和正在發酵的矛盾糾紛搞清楚。對直接受理、主動摸排、交辦轉辦等形式排查出來的各類矛盾糾紛,及時進行匯總登記至《矛盾糾紛排查表》,建立臺賬,要做到填寫規范、要素齊全,確保底數清、情況明。
(二)壓實責任鏈條,及時化解矛盾。各村(居)、各單位要按照矛盾問題的性質和管理權限,逐一進行分析研究、制定調處方案,逐一落實責任人,逐一明確調處措施、化解時限。對跨部門、跨地區等復雜矛盾糾紛,要依托鎮綜治中心,聯合多方力量,綜合運用矛盾糾紛多元調處機制依法有效解決。對多次化解仍未解決的疑難矛盾糾紛,黨政主要領導和部門主要負責同志要靠前指揮,包案督辦,問題不解決,人員不撤,工作不停,確保解決到位、穩控到位。要堅持邊排查、邊化解和滾動排查、滾動化解,對已調處的矛盾糾紛要做好跟蹤回訪,切實做到責任到位、措施到位、效果到位。
(三)強化風險預警,防止矛盾激化。各村(居)、各單位要嚴格落實風險評估預警機制,對符合預警條件的矛盾糾紛要認真填寫《矛盾糾紛排查表》,并采取針對性措施加以化解。三級預警:距當事人首次反映問題超過30天仍未化解、超過5人以上反映同一問題仍未解決、有可能引發當事人赴省赴京非正常上訪的矛盾糾紛,由鎮綜治中心督促協調責任主體和相關單位立即處理,對可能引發赴省赴京非正常上訪的情況,應第一時間向鎮黨委政府分管領導報告,并通報信訪部門。二級預警:距當事人首次反映問題超過60天仍未化解、超過10人以上反映同一問題仍未解決、有可能引發個人極端案事件的矛盾糾紛,由鎮綜治中心督促協調責任主體和相關單位立即處理,對可能引發個人極端案事件的情況,應第一時間向鎮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報告,并通報信訪、公安部門。一級預警:距當事人首次反映問題超過90天仍未化解、超過20人以上反映同一問題仍未解決、有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或重大網絡負面輿情的矛盾糾紛,由鎮綜治中心督促協調責任主體和相關單位立即處理,對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或重大網絡負面輿情的,應第一時間向鎮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報告,并通報信訪、維穩、公安部門。
(四)聚焦特殊群體,做好服務管理。各村(居)、各單位對涉及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刑滿釋放人員、社區矯正人員、吸毒人員、重點青少年等重點人群的矛盾糾紛,要按照各類重點人員管控有關機制,在開展矛盾糾紛化解工作的同時做好服務管理。對于當事人表現出生活失意、心態失衡、心理抑郁、性格偏執、精神失常、行為反常、暴力傾向等情況的矛盾糾紛,要健全完善心理健康服務和預警干預機制,防止引發個人極端案件事件。對于當事人表現出文化素養偏低、法治意識淡薄、言行極端過激等情況的矛盾糾紛,要做好普法教育、法律咨詢、法律援助服務,加強人文關懷和跟蹤幫扶,避免進一步激化矛盾,引導當事人理性思考并通過合法合規途徑解決問題。
(五)依托綜治中心,強化工作聯動。鎮村兩級綜治中心是社會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的指揮調度中心和實戰聯動平臺,負責對本轄區該項工作的組織、指導、協調、督辦。要結合綜治中心綜合服務功能提檔升級、等級化創評等工作,在鎮、村兩級打造“一站式”矛盾糾紛調處化解中心,組織做好本轄區矛盾糾紛的平臺錄入、多元化解、跟蹤回訪等工作,切實推動群眾解紛“只跑一地”“只進一門”。要聚焦婚姻家庭、醫患關系、勞資欠薪、物業管理、新興業態等矛盾糾紛易發多發領域,督促各相關職能部門推進行業性專業性調解組織建設,協調做好已預警突出社會矛盾糾紛的調處化解工作,推動形成問題聯治、工作聯動、平安聯創的工作格局。要健全落實領導包案、集中交辦、定期研判、通報預警等有效制度,形成更多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
四、組織領導
(一)精心組織。各村(居)、各單位要把此次專項行動作為當前的重大政治任務來抓,研究制定具體工作方法,明確責任期限,精心組織實施。主要領導要親自動員部署,深入一線督導,解決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指導推動專項行動開展,確保取得實效。
(二)形成合力。公安、司法、民政、教體、退役軍人事務、交通管理、市場監督、住建、金融監管、自然資源、農業農村、林業、水利、人社、衛健、婦聯等涉及行業矛盾相對集中的部門,要充分發揮各自職能作用,做好涉及本部門本系統的矛盾糾紛調解工作,集中解決突出矛盾糾紛并積極配合做好工作,按照職責范圍排查調處矛盾糾紛。廣泛發動各方力量,發揮人民群眾對身邊問題排查調處的獨特優勢,引導和借助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法律和法學工作者、心理咨詢師等力量在矛盾調處方面的專業優勢,協力推動專項行動走深走實。
(三)強化督導。此次專項行動列為平安建設考評內容,鎮平安辦將對各村(居)、各單位開展的專項行動進行督導。對履職不力、不擔當不作為的單位,通過通報、約談等方式問責,及時督促糾正。對因重視不夠、履職不力、排查不深、化解不實等原因,導致發生重大“民轉刑”命案、重大群體性事件、重大負面網絡輿情事件等嚴重影響社會穩定的案(事)件的,啟動責任倒查,依法依紀追究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人責任,并對責任單位實行一票否決。
在矛盾糾紛大排查大化解專項行動期間,各村(居)、各單位于每月27日前將當月的《矛盾糾紛排查表》報鎮平安辦。
附件:矛盾糾紛排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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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糾紛排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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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單位(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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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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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矛盾糾紛基本情況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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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人 |
單位或住址 |
反映主要問題 |
責任領導 |
責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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