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2024年度森林采伐限額(第二批)的公告
一、申報依據
根據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江西省“十四五”期間年森林采伐限額的批復》(贛府字〔2021〕1號)和省林業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林木采伐管理的通知》(贛林規[2022]12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啟動2024年度森林采伐限額(第二批)調查摸底工作。
二、申報范圍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報森林采伐限額:
1.人工低產低效林改造營造速豐林、油茶等需采伐林木的;
2.人工中幼林需撫育間伐的;
3.因森林火災、病蟲害和冰凍等災害林木需清理采伐的;
4.農民采伐自用材的;
5.根據《松材線蟲病疫區和疫木管理辦法》規定,松材線蟲病疫區松科植物需進行除治性采伐的;
6、其它符合規定需要采伐的。
三、申報時間、流程
2024年度需要森林采伐限額的林權所有者,即日起至2024年5月24日可憑身份證、林權證,向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林權所有者在申報采伐指標申請時,應提交下列材料:
林木采伐書面申請、林權證等林木權屬證明、申請人身份證明等材料。
貫徹執行森林采伐限額的“公開、公正、公平”分配機制,優先安排松材線蟲病松林林相改造、火燒跡地、油茶產業發展、森林撫育及森林質量提升等項目山場。
四、下達采伐限額
區林業局將結合各鄉(鎮)調查摸底后上報的采伐需求量以及森林資源狀況、可采資源比例、林業項目安排、松材線蟲病除治等實際情況,經會議討論通過后,將正式文件下發2024年度森林采伐限額(第二批)。
南昌市新建區林業局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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