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江西乾照光電有限公司新型顯示 LEDmini 芯片智能化設備更新項目的節能審查意見
江西乾照光電有限公司:
你單位報來的江西乾照光電有限公司新型顯示 LEDmini 芯片智能化設備更新項目(項目代碼:2411-360112-07-02-457282)節能報告已收悉,根據《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2023年第2號令)、《南昌市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實施辦法》和委托機構評審意見,對項目用能提出如下審查意見:
一、原則上同意該項目(項目代碼:2411-360112-07-02-457282)修定后的節能報告。該項目為其他電子器件制造/C3979,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鼓勵類項目,不屬于“兩高”項目。用能設備未發現落后淘汰設備目錄內的設備。符合國家節能法律法規、標準規范、政策,用能分析客觀準確,項目能效達到國內行業先進水平,提出的節能措施合理可行。
二、該項目主要能源消耗品種為電力、天然氣和柴油。綜合能耗3127.75噸標準煤。該項目耗能需求在本地能夠得到保障。
三、本節能審查意見自印發之日起2年內有效。項目建設內容、能耗水平等發生重大變動的,應提出變更申請。
四、根據國家、省和市節能審查辦法有關規定,項目投入生產、使用前,你單位應對該項目報告的生產工藝、用能設備、節能技術采用情況以及節能審查意見落實情況進行驗收并編制節能驗收報告。未經節能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項目,不得投入生產、使用。項目建設單位應對驗收內容、結論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不得在驗收過程中弄虛作假。驗收結果報我局存檔備查。我局對該項目節能審查意見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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