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2024年4月28日,新建區應急管理局收到南昌市公安局新建分局治安管理大隊移送的《新建區供銷煙花爆竹有限責任公司涉案線索》,反映南昌市新建區供銷煙花爆竹有限責任公司向無證經營戶銷售煙花爆竹。
查處理由及結果:南昌市新建區供銷煙花爆竹有限責任公司違反《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實施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實施辦法》第三十二條第十項和《江西省應急管理部門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裁量適用細則》(2022年版)第199項 的規定,決定給予處人民幣21000元(貳萬壹仟元整)罰款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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