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園區)司法所,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
為認真貫徹落實《江西省司法行政關于實施公共法律服務體系標準化規范化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21-2023)》和南昌市司法局《關于我市貫徹實施<江西省司法行政關于實施公共法律服務體系標準化規范化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21-2023)的通知>的通知》,全面提升我區公共服務標準化規范化水平,區司法局決定在全區實施公共法律服務體系標準化建設三年行動計劃,開展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示范點創造活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 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的重要指導,全面落實司法部和省市對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的部署,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服務理念,按照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要求,以開展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示范點創建為抓手,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標準化規范化建設,有效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法律服務需求,加快建成人民滿意的現代化公共法律服務體系,為建設美麗幸福新建提供優質的法律服務和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標
按照省廳、市局的要求,各基層司法所,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要充分認識建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增強工作的責任感,緊迫感、嚴格按照時間節點,充分和用一切有利條件推進任務落地落實,要一一對照標準要求,明確各項建設任務目標,搶抓工作進度,保持韌勁,揚優勢,打好標準化規范化建設三年行動攻堅戰。爭取以出色成績完成各項建設目標。具體進度安排;流湖、石崗、石埠、松湖要在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厚田、大塘、象山、昌邑、聯圩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要在2022年7月31日前完成。長堎、望城、工業園、溪霞、金橋、鐵河、西山、南磯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要在2023年7月31日前完成。
三、工作程序
各鄉鎮(園區)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完成標準化規范化建設任務后,認為符合標準的,由司法所向區司法局提出申請,逐級進行驗收、申報。區司法局負責向市司法局推薦各鄉鎮(園區)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示范點的候選單位。
四、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工作保障。各鄉鎮(園區)司法所要把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標準化規范化建設和示范點創造工作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一項重要任務,高度重視、加強領導。要積極爭取鄉鎮(園區)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的重視和支持,加大經費保障力度,改善辦公,接待條件,要完善服務功能,提供辦事效率,提供優質服務。
2、落實標準要求,爭創亮點特色。建設標準中對工作站的功能設置、基礎建設、崗位設置人員要求,服務規范和管理要求等確立統一的標準,各司法所要結合工作實際,加大工作力度,一一對照標準要求,認真推進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標準化規范化建設和示范點創建工作,已有建設情況與標準要求不一致的,要及時進行糾正,確保硬件設施配備到位,服務質量有效提升,要根據自身優勢和特殊開展公共法律服務品牌建設,為司法所還有結合實際打造村級示范點,有效提升當地公共法律服務的影響力,助推司法行政工作高質量發展。
3、把握創建進度,確保按期完成。本計劃對各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標準化規范化建設完成任務時限提出了明確要求,請各司法所按照要求,結合實際,緊扣時限,抓緊推進,爭取提前完成標準化規范化建設任務。
附件:1、各鄉鎮(園區)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標準化規范化建設工作任務完成進度安排表。
2、江西省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建設標準。
3、江西省工法律服務站服務流程。
4、江西省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標準化規范化建設驗收申報表。
5、江西省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標準化規范化示范點推薦表。
南昌市新建區司法局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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