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森林防滅火各項措施全面落實到位,實現全鎮“減少森林火情,減少一般森林火災,確保不發生較大森林火災,不發生人員傷亡事故”的工作目標,促進我鎮生態文明建設,鎮政府經過研究,決定制定以下工作職責,內容如下:
一、鎮森林防滅火指揮部主要職責
1.積報貫徹上級有關森林防滅火工作的法律法規,開展本鎮森林防滅火宣傳教育,增強廣大群眾森林防滅火意識。
2.制定和落實本鎮森林防滅火各項措施,擬定本鎮森林防滅火工作方案。
3.抓好鎮森林半專業撲火隊建設和制度建設,落實防滅火工作經費。
4.組織指揮森林火災撲救工作及后勤保障工作。
5.督促各村抓好森林防滅火各項工作。
二、鎮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
1.組織開展經常性的森林防火宣傳,普及森林防火法律法規,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識;組織開展防火巡查,督促各村防火期值班值守工作。
2.強化護林員隊伍管理,按照《江西省林長制護林員辦法辦法》,配齊責任心強,身體健康,年齡適宜的林長制生態護村員,劃定責任區域,做到任務明確、職責清楚;加強督促檢查,嚴格獎懲。森林防火期內,對于不認真履行管護職責致使發生火情火災的以及其他失職行為的,依據《江西省森林防火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給予經濟處罰或辭退處理。
3.按照上級要求做好火情、火警、火災的統計上報,工作和建檔工作,防火期內監督值班做好值班記錄。
4.負責防火設備的采購,管理和維護,確保滅火設備正常使用。
5.負責初始火的及時撲救工作,配合公安部門對各類火情,火警,火災的調查處理。
三、聯村領導主要職責
1.指導聯系村落實各項森林防火工作。
2.聯系村發生森材火災時 ,要立即組織鎮、村干部到現場撲救。
3.遇高風險天氣即時安排人員到主要路口,重點地段設卡、檢查和巡查,嚴格落實野外用火相關規定。
四、村干部主要職責
1.宣傳貫徹上級關于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全面落實本村森林防火各項措施。
2.建立健全本村護林防火制度,組建本村森林防滅火應急撲救隊伍,對本村“五類”人員落實專人監管。
3.在重大節假日和森林防火特別時期,安排村干部對重點地段輪流巡查;高風險天氣組織人員巡查野外用火,嚴禁攜帶火種進入森林防火區,要組織人員看山頭,守路口,重點部位部位死守死看。
4.發生火情立即組織好村應急撲救隊伍進行撲救,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撲救,最大限度降低損失。
5.提供線索協助調查,處置森林火災案件。
6.森林防火期內,各村干部要保證24小時手機暢通,根據森林火險等級和工作要求,安排足夠人員值班。
五、村護林員職責
1、宣傳、貫徹上級關于森林防火和森林資源保護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2.熟悉責任范圍內外自然條件,做到心中有數。
3.加強巡護、杜絕火源;嚴格檢查進出人員,防止火情火災的發生。
4.堅持請示匯報,做好上級指派任務,發現火情及時向主管部門和當地村干部報告采取積極措施及時撲救。
5.積極協助上級部門處理違法林業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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