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區)、各單位:
根為加強我鎮文物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經研究,決定成立石崗鎮文物保護工作領導小組,現將領導小組成員及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領導小組成員
組 長:熊芳芳 黨委副書記、鎮長
副組長:楊 振 黨委副書記
雷 虹 副鎮長
楊洪星 司法所所長
賴鵬亮 派出所所長
成 員:社會治理辦全體干部、各村(社區)書記
領導小組下設文物保護專職辦公室,由楊振同志兼任主任。
二、文物保護工作組職責
文物保護工作組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文物保護工作,正確處理經濟建設、社會發展與文物保護的關系,確保文物安全。
三、各村必須服從鎮文物保護工作組管理和指導,并在領導小組管理下做好以下工作:
(一)嚴格遵守《文物保護法》,不得擅自對文物進行修繕,不得破壞文物歷史風貌。
(二)協助完善文物保護單位制定文物管理保護規章制度并上墻,并嚴格執行。
(三)加強防火、防盜措施。
(四)預防自然災害破壞文物事故,發現隱患立即報告鎮人民政府及市文物主管部門。
(五)節假日、重大活動期間,預防文物安全事故發生,文物保護單位舉行活動要提前按程序上報相關部門審批。
南昌市新建區石崗鎮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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