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鎮村(居)公示欄管理制度
為更好發揮村(居)公示欄在基層政務公開向村(居)延伸的主陣地作用,切實保障村(居)民的知情權、監督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本制度所稱村(居)公示欄是指在西山鎮人民政府指導下,在各村(社區)設置的用以公開村級黨務、事務、財務以及面向村(居)基層政府信息公開的戶外設施。
第二條 村(居)公示欄應在室外顯眼位置集中設置,可在交通要道、人口稠密處以墻面式或立柱式進行設置,便于群眾觀看。
第三條 村(居)公示欄重點公開以下內容:
(一)黨務公開。主要包含黨組織基本情況、黨費收繳、黨員制度、黨員年度評議和其他工作動態。
(二)村(居)務公開。主要包括村(社區)簡介、村(居)民自治章程、會議實施情況、村(居)委選舉等村(居)民自治信息。
(三)財務公開。主要包括財務計劃、集體資產管理、債權債務、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等信息。
(四)基層政務公開向村(居)延伸。包括惠民惠農、養老服務、鄉村振興、社會救助與福利等信息。
第四條 村(居)民委員會負責村(居)公示欄的設立、管理和維護工作,并遵守下列規定:
(一)公示欄內只張貼本制度第三條所列公開材料,不得出現小廣告或其他無關信息。
(二)公示欄內應當全面完整公開《西山鎮村(居)公開事項清單》所列事項,發現遺漏要及時補充相應事項的公開材料。
(三)公示欄已張貼信息應當清晰可見,有模糊不清、損毀的部分要及時更換。
(四)公示欄信息更新應當及時高效,對于公示期滿或過期材料要及時撤下公示欄,根據檔案留存要求,存放檔案柜供村(居)民查詢。
第五條 村(居)公示欄的板塊設計應當簡潔、實用、分類明確,在對應板塊公開相應內容,切忌形式大于實質。
第六條 推進線上與線下公開相結合,村(居)公示欄公開內容可以同步通過網站、微信公眾號、微信群等線上渠道進行公開,也可以采取廣播、明白卡、明白紙、會議公開等方式進行線下公開。
第七條 村(居)公示欄信息應當依據《西山鎮村(居)公開事項清單》中規定的時間予以公開。村(居)公示欄內容應及時更新,隨時公開涉及村(居)民利益的重大事項;及時公開財務清理結果,每月公開財務收支情況,每季度公開資金使用情況,每半年公開項目實施情況,每年度公開重點工作任務。固定性工作長期公開,階段性工作逐步公開,單項工作完成后一次性公開,臨時性工作隨時公開。
第八條 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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