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鎮“清明節”期間森林防滅火工作方案
隨著清明節的臨近,新一輪野外用火高峰期就要到來,由于清明節上墳人數劇增,山上草木枯死嚴重,加上近幾年山上植被豐富,累積的枯草樹枝較多,極易引起森林火災。同時,又因春耕生產,生產性野外用火劇增,森林防滅火形勢嚴峻。各村、林場和相關部門要采取非常手段和非常措施,突出“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方針,切實抓好森林防滅火工作。根據江西省森林防火條例以及省、市、區領導重要指示精神,結合我鎮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工作目標
以省、市、區領導講話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鎮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對全鎮森林防滅火工作提出的要求,進一步落實森林防滅火行政首長負責制,以宣傳為先導,以深化落實責任為重點,實行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形成良好的森林防滅火氛圍,全面提高群眾的森林防滅火意識。切實加強領導,精心部署,把森林防滅火責任落實到人,落實到山頭地塊,不留死角。建立起“領導重視,分工負責,群眾廣泛參與,全社會積極支持”的森林防滅火工作機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上墳燒紙,嚴禁一切野外用火,確保我鎮清明節期間不發生森林火災。
二、工作步驟及任務{分兩階段}
第一階段:(時間:3月20日——3月31日)。
一是各村要在3月28日前召開村、組干部、黨員參加的森林防滅火動員大會,各村小組召開村民大會,貫徹落實省、市、區領導對森林防滅火作出的嚴格而具體的工作要求,對江西省森林防火條例、《森林防火通告》、《致全區人民做好森林防滅火工作的公開信》、“十個不準”等有關規定進行學習,并要求宣傳下發到每家每戶,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各村在主要進山路口、人員密集區和重要地段懸掛兩條以上森林防滅火宣傳標語。同時落實責任人做好在外人員的聯系工作,以確保他們密切注意上墳安全用火。
二是各村要以組為單位進行調查摸排,劃分清明節森林防滅火責任地段,落實人員實行包干,明確責任,4月1日—4月8日要增派巡查人員,加強巡邏檢查,制止一切野外違章用火。鎮紀委牽頭組織相關人員對各村、林場開會情況、物資準備情況、人員到崗、責任落實等情況進行督查。
三是各村對轄區內的老、弱、癡、呆、傻等人員進行一次登記,落實監護人員和監護措施,開展一次森林防滅火安全隱患大排查,將情況報鎮政府辦公室備案。
四是每天要派出宣傳車到林區對“江西省森林防火條例”、“十個不準”等進行不間斷宣傳。
五是鎮教辦組織好全鎮中小學校3月30日前全面開設森林防滅火專題課,通過小手牽大手,充分發揮中小學生對家長和親屬的森林防滅火宣傳作用,確保無煙上墳、文明祭祖。
第二階段(時間:4月1日——4月8日)
一是鎮掛片領導和蹲點干部要下到各自責任區督促、檢查森林防滅火工作。
二是鎮半專業撲火隊要在鎮政府集中待命,其他各村防滅火突擊隊員也要相應集中待命。
三是加強值班調度、鎮、村干部不得外出,如有事確需外出,必須向鎮主要領導請假。必須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堅決杜絕脫崗、漏崗問題的發生。值班人員要認真負責,切實做到“四清”,即:清楚掌握森林火險形勢、清楚掌握林區分布和村情民情、清楚掌握防滅火隊伍情況、一旦發生火災要清楚掌握火災發生和發展情況,為領導提供準確、科學的指揮依據。
四是按照分片包干方案,鎮、村干部、護林員、“三員“要到崗到位,認真履責,在主要進山路口設卡,對進山人員、車輛進行登記,通過發傳單、口頭告知對方不能野外用火,并收繳火種等方式落實防火措施。在重點部位、重要地段要加派人員,嚴防死守。村書記(負責人)原則上不得離開本村,并要組織15至30人的義務撲火隊對轄區內進行巡查,發現火情,及時處置。由鎮紀檢負責牽頭成立督查組,對森林防滅火責任落實情況、宣傳發動情況、人員到崗情況,特別是防滅火值班人員到崗情況進行督查,發現宣傳不到位、責任不落實、脫崗、漏崗等嚴肅處理。
五是一旦發生火情,掛片領導、蹲點干部、防火指揮部工作人員、派出所干警務必第一時間趕赴火災現場,組織力量進行撲救,同時查清起火原因、對火災肇事者嚴懲、絕不姑息。
三、工作要求
切實加強領導,精心部署,把防滅火工作落實到人,落實到山頭、地塊,制定好“清明節”期間森林防滅火工作方案。森林防滅火工作由各村支書負總責。
西山鎮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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