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鄉“護鳥清網”專項整治行動方案
為嚴厲打擊各類破壞候烏的違法行為,有效維護湖區生態平衡和湖區社會穩定,根據《關于開展“護鳥清網”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洪林保護地〔2025〕2號)精神,在全鄉范圍開展“護鳥清網”專項整治行動,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動目標
大力加強候鳥資源保護力度,全面消除湖區危害候鳥資源的安全隱患,實現“三無一杜絕”和“兩個確保”的目標(即,湖中、塘邊、菜園、林地、墓地無天網、無毒餌,路上無非法攜帶和運輸候鳥,餐館酒店和市場無候烏藏匿、經營和交易,杜絕嚴重破壞鄱陽湖區候鳥資源和濕地環境違法犯罪案件的發生;確保湖區無候鳥大量死亡,確保媒體不出現大量負面報道)。
二、行動專班
組 長:張 宇 黨委書記
羅大川 黨委副書記、鄉長
副組長:邱四平 人大主席
廖志遠 黨委副書記、政法委員
陳盛強 黨委委員、紀檢書記
萬 騰 黨委委員、副鄉長
閔秋萍 黨委委員、組織委員、宣傳委員
喻 銘 黨委委員、派出所所長
宋乃潤 黨委委員、統戰委員
段夢潔 副鄉長
胡 恒 人大副主席
裘 武 副科級便民服務中心主任
戴聯斌 副科級行政執法主任
龔 倫 司法所所長
成 員:各村(場)居委會書記、護漁隊、護鳥隊、城管、林管站。
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林管站。
三、行動重點
1.營造氛圍。在賓館、酒店等餐飲場所、集貿市場、沿湖村莊、主要道路節點張貼宣傳廣告、標語,張貼公告,并設立、公布舉報電話,利用節假日發放宣傳傳單,切實提高干部群眾護鳥意識。
責任單位:林管站、各村(場)居委會
2.全面巡查。各村(場)居委會組織人員對各自地段進行巡查,清理天網、毒餌等危害候鳥安全的隱患,并對本地段經常在湖區活動的人員加強管理。林管站會同城管、護漁隊、護鳥隊不定期巡查。
責任單位:林管站、城管、護漁隊、護鳥隊、各村(場)居委會
3.設卡檢查。派出所、林管站、交管站抽調人員聯合在主要路口設立臨時檢查崗哨,嚴格檢查出行人員、車輛,杜絕偷運候鳥現象。
責任單位:派出所、林管站、交管站
4.加強監管。對農貿市場、賓館、酒店不定期開展整治行動,凈化市場環境,杜絕非法買賣、食用候鳥及其產品的各類違法犯罪行為。
責任單位:派出所、林管站
5.從嚴打擊。各村(場)居委會對破壞候鳥資源違法犯罪活動開展排查,綜治辦協調派出所、司法所,對非法獵殺、收購、出售、加工、攜帶、運輸、貯藏、郵寄和候鳥的單位和個人,按有關法律法規從重處罰。
責任單位:綜治辦、派出所、司法所
四、行動要求
1.明確責任,形成合力。各村(場)居委會負責本轄區內的候鳥保護工作,支部書記作為第一責任人。林管站主動承擔起各項行動的協調任務,主動配合鄉村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全力清除“天網”,防止投毒現象發生;綜治辦協調派出所全力以赴查處破壞候烏資源的案件,并協調司法所提前介入案件偵查活動,確保案件快偵、快破、快審、快結。
2.嚴肅紀律,強化保障。紀檢部門要加大對相關單位(部門)履職情況的監督力度,對工作不力的責令限期整改、并嚴肅追究相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切實保障專項行動,全力推動候鳥和濕地保護工作深入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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