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新建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關于
開展2024年中央財政支持農業生產托管項目申請報名工作的通知
各鄉(鎮)供銷合作社,社有企業:
根據《南昌市新建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南昌市新建區2024年中央財政支持農業生產托管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新府辦發〔2024〕49號)文件精神,現就開展新建區供銷聯社2024年中央財政支持農業生產托管項目實施主體資質遴選工作通知如下:
一、項目概述
2024年中央財政支持農業生產托管項目圍繞水稻生產選擇育供機插秧、飛防及機烘三個環節進行補助。其中計劃累計補助育供機插秧0.47萬畝;計劃累計補助專業化統防統治(飛防)托管服務項目3.8萬畝·次;計劃累計補助機烘服務項目2.6萬噸。
1.資金安排。中央財政支持農業生產托管項目資金142萬元。
2.補助計劃。中央財政支持農業生產托管項目全部用于育供機插秧、飛防及機烘三個環節進行補助。按照中央財政補助占服務價格比例不超過30%,且畝均補助總量不超過100元的原則,確定補助標準。補助標準:育供機插秧補助價格為55元/畝;飛防服務補助價格為3元/畝·次;機烘補助價格為20元/噸。服務作業質量應當符合國家和地方標準要求。
3.支持對象。支持供銷社社有企業和基層供銷合作社,參與遴選的主體需符合供銷合作社持股比例50%以上且為第一大股東的條件。
4.補助方式。采取先服務后補助的方式,按服務面積進行補助。
二、申報范圍
選擇在新建區內進行作業的水稻農業生產托管服務。作業服務時間范圍為2024年1月1日-2024年11月30日。
三、申報條件
承接服務的主體是于2022年1月1日前依法在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登記成立的企業登記備案。
承接主體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一是應有一定的社會化服務經驗,原則上從事社會化服務達兩年以上;二是擁有與其服務內容、服務能力相匹配的專業農業機械和設備以及其他能力;三是在農民群眾中享有良好的信譽,其所提供的服務在質量和價格方面受到服務對象的認可和好評;四是能夠接受社會化服務行業管理部門的監管。要求承接主體服務小農戶比例不得低于60%。
四、申請報名
申請時間:2024年11月15日-11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申報地點:區供銷聯社經濟發展股(長堎鎮花果山路178號)。申報材料:專業社會化服務組織在規定時間內向區供銷聯社提出申請,同時提交本組織登記證以及反映本組織服務質量、服務能力、服務業績等證明材料和當年承包社會化服務對象名單、面積和合同等相關材料。
附件:南昌市新建區供銷系統2024年農業生產托管項目申請表
(聯系人:程應鋼 電話:13970828678)
2024年11月15日
南昌市新建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 2024年11月15日印發
附件
南昌市新建區供銷系統2024年農業生產托管項目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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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主體 名 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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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鄉(鎮、場) 村(分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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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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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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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 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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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組織人數(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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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數量 (臺、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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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內容 |
申請承接農業生產托管育供機插秧、機防及機烘項目,其中育供機插秧服務面積 畝、機防服務面積 畝、機烘 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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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主體承諾意見 |
本單位承諾:自覺接受主管部門監督管理,自愿安裝監控檢測設備。提交的有關材料真實有效,并承諾服務小農戶占比不低于60%,如有弄虛作假,愿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承諾人(簽字): (蓋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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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供銷部門審核意見 |
(蓋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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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注 |
附: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服務主體營業執照復印件、相關農業機械發票及合格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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贛公網安備 3601220200013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