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總局和省局、市局關于制止餐飲浪費專項行動決策部署,南昌市新建區市場監管局聚焦餐飲浪費突出問題,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采取有力措施,整治違法違規行為,依法糾正、查處了多起食品生產經營者浪費食品的違法行為,現公布第一批典型案例。
案例1.南昌市新建區市場監督管理城郊分局查處“新建區毛圣歡餐飲店”未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的相關標識、標語案。
2023年4月18日,南昌市新建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當事人新建區毛圣歡餐飲店開展檢查,發現當事人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未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的相關標識、標語。經查,當事人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執法人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下達了警告的行政處罰決定。
案例2.南昌市新建區市場監督管理長堎分局查處“新建區天小堂飯莊”未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的相關標識、標語案。
2023年4月18日,南昌市新建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當事人新建區毛圣歡餐飲店開展檢查,發現當事人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未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的相關標識、標語。經查,當事人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執法人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下達了警告的行政處罰決定。
案例3.南昌市新建區市場監督管理城東分局查處“新建區巷子里飯店”未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的相關標識、標語案。
2023年4月18日,南昌市新建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當事人新建區毛圣歡餐飲店開展檢查,發現當事人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未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的相關標識、標語。經查,當事人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執法人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下達了警告的行政處罰決定。
案例4.南昌市新建區市場監督管理象山分局查處“新建區象山鑫隆大酒店”未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的相關標識、標語案。
2023年4月18日,南昌市新建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當事人新建區毛圣歡餐飲店開展檢查,發現當事人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未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的相關標識、標語。經查,當事人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執法人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下達了警告的行政處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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