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新建區市場監管執法人員在巡查中發現,新建區回味老湯店未經登記擅自從事小餐飲店經營活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小食雜店小攤販管理條例》,可責令改正,并處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執法人員在調查中發現,該店衛生達標、設施設備齊全、經營狀態良好,符合小餐飲店發證條件,且經營者屬首次違法,并有辦理相關手續意愿,未造成實際危害后果或者不良社會影響,依據《南昌市新建區市場監管領域免罰清單》的規定,做出了責令限期改正,免于行政處罰的決定。這是新建區市場監管局開出免于行政處罰的第一單。
2021年5月7日,為深入貫徹落實區委區政府關于“轉作風、優環境”和黨史學習教育為群眾辦實事的相關決策部署,深化市場監管領域包容審慎監管和容錯糾錯機制,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不斷優化營商環境,新建區市場監管局出臺了《南昌市新建區市場監管領域輕微違法行為免罰清單》(簡稱《免罰清單》),確定了30項違法行為免予行政處罰,涉及市場主體登記、食品安全、認證認可、廣告、價格、商標、藥品醫療器械等監管事項。
《免罰清單》同時明確,免于處罰并不意味著免予監管,對于《免罰清單》所列違法行為,市場監管部門應通過責令改正、批評教育、告誡、約談等措施,向當事人宣講法律、法規、規章,教育引導當事人依法合規開展經營活動。責令當事人改正后,對當事人改正情況進行復查;當事人未及時改正的,仍將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免罰清單》的出臺是新建區市場監管局建立市場主體輕微違法行為容錯糾錯機制和回應社會關切和促進企業發展的有益嘗試,是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優化營商環境的有力舉措。
5月12日,拿著新辦理的《小餐飲小食雜店食品經營登記證》和免于行政處罰的《南昌市新建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指導書》,新建區回味老湯店經營戶秦某某高興的說:“市場監管部門不僅對我的違法行為免于處罰,還現場對我們的經營行為進行了指導,普及了相關法律知識,告訴我們應該如何去做,是真真切切在為我們著想,讓我感受到了新建區營商環境的溫暖。我今后一定合法經營、誠信經營,為新建區的營商環境優化做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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